多份茅台送检结果闪现 茅台质疑网友检测不靠谱

时间:2012-12-10 16:15:25 来源: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综合 11月29日,网名为“水晶皇”的香港投资者宣称茅台酒送检结果即将出炉的敏感时期,有网友先发制人,宣布“检测结果为超标”,随后不到两小时,又有神秘人物发言表示 “不含塑化剂”。 

  今日,上交所公告,因重要事项未公告,贵州茅台10日全天停牌。受流言纷扰,贵州茅台近期股价也是剧烈波动,盘中 下探至6.4%。据了解,近期茅台股价蒸发314亿元。 

  茅台公司针对网友发出自购茅台酒香港送检,结果显示塑化剂超标1.4倍事件火速回应,坚称公司产品符合国家要求,并从6方面质疑报告的可信度。处于漩涡中心的茅台董事长袁仁国无奈表示“这很可能是个阴谋”。 

  网友微博爆料 送检茅台酒塑化剂超标120%  

  11月29日,名为 “水晶皇”的网友发微博称,在香港茅台酒专卖店买了一瓶53度飞天(200ml,价格为1780元,出厂日期是2012-05-11),并送往检验中心。“再把检测费用付了,接下的事,就是等待结果。结果要7个工作日,才能知道。” 

  12月9日,该网友在其博客上公布了这瓶53度飞天茅台的送检结果。检出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塑化剂的一种)含量为3.3mg/L,高出国家标准120%。 

  检测报告显示,香港检测机构根据GB/T21911-2008 的国家标准,对送检的贵州茅台产品进行了6种塑化剂组分的检测,其中除了DEHP含量为3.3mg/L外,其他组分均未检出。 

  业内人士分析,中国酒业协会引用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9685-2008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的DEHP残留上限为1.5mg/kg。由于1L与1kg在白酒产品中的概念基本一致,因此可以认为“水晶皇”送检的53度飞天茅台DEHP含量超标120%。 

  同日闪现多家检测报告 结果大相径庭 

  正在“水晶皇”在博客中表示,检测结果即将出炉的同时,昨日上午10时44分,认证为中国经营报记者的“崔文官”发布消息:“茅台在香港的检测结果出来了,含量在0.5mg/L,超过其他行业标准的0.3mg/L的水平。”不过,“崔文官”随后表示消息不实,并表示歉意。 

  而更令人关注的是,12时21分新浪微博用户“chancedtomeet”连发两张名为“香港特区食品安全监管检测局有机成品白酒检验报告”的图片。检测对象为500ml飞天茅台53度、750ml茅台王子酒53度,在备受关注的“塑化剂DIDP”检测指标中,实测数据为“0”,最后的检测结论为“无DIDP”。 

  不过这份检测报告,很快被投资者看出破绽百出,比如塑化剂并非单指DIDP、突兀的印章“沙田区食品检验检测所”、检验日期空白等。下午,有媒体更发现,香港负责食品安全检查的机构是食物环境卫生署和香港食物安全中心(负责检测),并无香港特区食品安全监管检测局这一机构。 

  茅台坚称符合国标 披露检测报告存6大漏洞 

  茅台质量部门火速回应称,根据上周五茅台发布的自查及权威机构对比结果报告,公司产品均符合国家标准。而对于网友公布的检测报告,茅台方面认为疑点重重,并列举了6大漏洞。 

  1、其检测方法使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1911-2008,检测了包括DINP、DIDP等6种塑化剂的含量。但实际上,GB/T 21911-2008《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检测的是16种塑化剂含量,并未包含检测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和DID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的内容,检测方法和检测项目存在偏差;同时,图片中显示DEHP检出含量为3.3mg/L,根据GB/T 21911中对邻苯二甲酸酯化合物的含量计算说明,计算结果应保留三位有效数字,该报告结果仅有两位有效数字,与标准方法的要求不符,作为得到中国认可的化验报告,应不会出现上述的情况。 

  2、该博文提到“于2012年12月7日,我收到化验所的初步报告(电子邮件的PDF版本)”,可在第三张图片中,看到多处显示有回车的标识符,PDF版本的检测报告是不可能显示回车标识符的,仅有在WORD软件中才会显示,那么就有两种可能性,一是该PDF版本的文字或图片曾复制到WORD软件中进行编辑,二是该报告是直接由WORD软件编辑的。该博主在WORD中编辑该报告的原因是什么,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确定的是网上发的这份报告曾在WORD软件中编辑过。 

  3、根据图片的拍摄日期,第三张图片是在2012年12月9日0:11分拍摄,而第一、二、四张图片是在2012年12月9日18:00后才拍摄的,说明其报告在WORD软件中编辑在先,打印后并拍摄下来在后。 

  4、报告中显示了水印DRAFT,说明该版本还是初稿,并非最终结果。(香港检测报告是否会出初稿,不确定) 

  5、报告中贵州茅台酒的“州”字,拼写成“洲”,产品说明与实际产品不符。 

  6、报告中并未显示所检测茅台酒的生产日期及批号,仅从照片上无法肯定该报告所指的贵洲茅台酒是博文之前提到的2012-05-11生产的200ml贵州茅台酒。

(责任编辑:韩肖)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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