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保障食品安全以预防性监控为主
据斯平克介绍,1937年美国发生了一起严重药物中毒事件,造成107人死亡,其中多数是儿童。在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夫妇积极推动下,美国制定了第一套对食品和药物进行全面监管的法律。80多年来经多次修订和不断完善,至今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而且相当严密的法律法规,对食品从生产过程到运输、仓储、销售各个环节都有非常明确详细而且非常严格的规定;并建立了以联邦政府为主、各地政府为辅的执法与监管系统。
美国法律规定食品安全要从源头管起,无论是美国公司还是外国公司,凡是在美国生产、加工、包装、仓储或者销售人类或动物食品、药物及其添加剂的业主或者经营、处理食品的地点都必须每年一次主动到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网站上登记注册。拒绝或逃避登记者将面临10年有期徒刑。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根据登记追踪食品和药物的生产与销售情况。农业部和卫生部两大主管部门在全美有庞大的现场检查员队伍,按照联邦标准对食品和药物从生产到销售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监控。
与此同时,美国的消费者投诉机制不断完善,不仅目前各级政府主要职能部门都设有24小时投诉热线电话和投诉网页,而且各种保护消费者权益组织、新闻媒体随时随地进行舆论监督,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立法、执法和监督机制。
除了政府监管和消费者投诉外,美国还建立了食品厂商自查和互相监督机制。例如食品和药物管理局设有一个"通报食品登记网",这是一个为食品工业服务的电子追踪系统。食品各个环节的责任方可以自查或者监督同业者,然后将需通报的信息报告给该网站,以便于追踪有问题食品走向。联邦、州和当地公共卫生官员也可以向该网站通报他们所了解到的有问题食品信息。
法律规定,责任方必须在发现问题的24小时之内向"通报食品登记网"提交报告,有问题食品隐瞒不报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该网站对于所有用户提交的所有资料保密。
"通报食品登记网"公布的报告显示,2010年该网站收到来自食品工业举报的食品安全案例229起,其中经过自我调查自行改正的有139起。2011年收到的食品安全案例225起,其中自行改正的有174起。报告认为,网站在促进食品工业自查自律方面是一个有效工具,能够帮助食品和药物管理局迅速跟进调查,及时发现有问题食品的源头、及时收回有问题食品。
(责任编辑:佟晓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