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功夫原总裁第四次过堂 被指职务侵占295万
时隔2个半月,备受关注的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功夫)原高管涉嫌经济犯罪一案昨日在天河区法院进行第四次开庭。昨日庭审,检方对真功夫原总裁蔡达标、原总裁助理丁伟琴两人作出追加控诉,指控两人涉嫌职务侵占295万元。
庭上,蔡达标否认控罪,辩称295万系冲抵他为公司垫付的公关费用,强调“没有赚公司一分钱”,丁伟琴则称只是个普通打工仔,受命于老板,对于检方将自己列为追加起诉的被告人表示异议。
昨日上午,本案在天河区法院进行第四次庭审。尽管本案已经是第四次开庭,但赶来旁听的人员依旧不减,容纳50人的法庭座无虚席。上午10时许,身着黄色囚服的蔡达标和其余4名被告人被法警押入法庭。
蔡称虚构合同冲账 管理层知情
检方追加指控表示,2010年6月至12月期间,蔡达标指使丁伟琴等人,虚构深圳真功夫与姜某签订的寻找华南新店址协议书(合同金额为人民币95万元)以及与深圳市某诺公司签订的业务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将虚构合同款项295万元转至他人账户后提现,供蔡达标个人使用。检方认为,蔡达标、丁伟琴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刑事责任。
与前几次开庭相比,蔡达标体型消瘦了一些,略显憔悴,情绪也较为激动,不断为自己喊冤,称涉案款项全用于公司,非个人侵占。
蔡达标称,2009年为了续约真功夫白马批发市场分店,蔡达标从个人账户提现200万元支付“中介费”,但该笔费用当时没有发票,所以无法在公司报销。2010年7月,真功夫身陷“排骨门”事件,蔡达标称又从个人账户中提取95万元作为公司的“危机公关费用”,同样,这笔款项也没有任何发票。
蔡达标称,为拿回为公司垫付的295万元,他找到助理丁伟琴等人帮忙报销,之后,就发生了检方追加指控的两单犯罪事实。蔡达标表示,虚构合同冲账也是公司管理层知道的事情,“公司每年营业额几十亿元,有几百万元款项没有发票很正常,董事会也讨论过,虚构合同来冲账的方式有得到同意”。蔡达标辩护律师陶武平称,检方不能认为凡蔡达标套现公司的钱,就认定蔡达标构成职务侵占罪。
对此,检方当庭予以驳斥,强调蔡达标称为公司垫付过295万元都是蔡达标自己的供述。且依据被告人李跃义供述,蔡达标套现公司295万元后,将其中一部分款项用于偿还李跃义,其中包括李跃义帮忙支付的蔡达标家庭生活费用。
检方是否该追加起诉
昨日庭审中,是否要追加起诉也成为争议焦点。蔡达标辩护律师称对本次检方追加起诉“感到遗憾”,称本次起诉的相关内容,没有一项是在检方上次起诉后或者起诉前3个月新作出的,检方在时隔2个半月的第三次开庭又追加起诉,浪费资源。
检方反驳称首次追加起诉事实的证据调取工作,远远早于本次追加起诉事实的举证工作。本次追加起诉的事实中,有部分证据于今年8月8日才制作,彼时,首次起诉蔡达标等人的犯罪事实已接近起诉时间,从证据形成时间而言,本次追加起诉的事实和首次起诉的事实,是分两个部分、两个批次来进行证据调取和移送起诉。检方最后强调,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检方时隔多久进行移送起诉,辩护人都不应该对此作出质疑。
追加起诉的被告人是否有误
据检方追加指控,涉嫌职务侵占295万元的被告人系蔡达标及其助理丁伟琴两人。对此,丁伟琴及其辩护律师斯伟江当庭表示异议,斯伟江为丁伟琴做无罪辩护称丁伟琴只是个秘书,为上司进行上传下达的工作,在本次追加起诉中,丁伟琴不存在与蔡达标构成“共同故意”。
对此,检方反驳称,本次追加起诉中,为什么被告人只有蔡达标和丁伟琴,“这根本不是一个问题”。因为所有犯罪起诉都可以另案起诉,也可以分案起诉,检方可以本次追加两名被告人,也可以下次再追加其他被告人,法律并没有规定所有被告人都必须在同一次追加起诉中进行追加。
此外,之所以将丁伟琴列为被告人,因为本次追加起诉的两宗犯罪事实中,蔡达标与丁伟琴两人所起作用最大,涉案整个款项流转过程中,丁伟琴或多或少都有所参与,她负责与蔡达标进行联系。同时,检方表示,鉴于丁伟琴系一个打工者,犯罪行为具有一定被动性,从情理上,对丁伟琴酌情处罚没有异议。据悉,本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2006年9月
真功夫两位创始人蔡达标、潘敏峰协议离婚,双方就潘敏峰的弟弟潘宇海所持真功夫股权产生纠纷。
去年3月
公安部门接到举报称真功夫管理人员存在侵占公司财产问题。
去年4月22日
此前一直潜逃的蔡达标被抓捕归案。
今年8月
天河区检察院指控蔡达标及其弟蔡亮标等涉嫌职务侵占等3项罪名,涉案金额达3000余万元。
今年8月31日
该案第一次庭审。
今年9月1日
该案第二次庭审。
今年9月20日
该案第三次庭审。
(责任编辑:杨斯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