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健康:食用味精是否安全?
味精的成分是谷氨酸钠,是1908年由日本帝国大学教授池田菊苗在海带中发现的。人类食用味精的历史已经超过100多年了。关于味精是否有害健康,国际权威机构其实早有论定:
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自1958年将谷氨酸钠列为“一般认为安全”(GRAS)的成分。这是美国可能给予食品成分的最为安全的类别,同一类别的还有辣椒、糖、醋和泡打粉。
1960年,味精作为食品添加剂通过日本厚生省制定的《食品卫生法》。
1987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专家联合委员会(JECFA)确认味精每人可接受摄取量(ADI)为“无规定”的级别,供国际标准用途。这是JECFA给予食品添加剂的最好分类。
1992年,美国医学会联合会科学事务局签发决定,支持味精的安全性。
1995年8月,美国实验生物学学会联合会(FASEB),一家先进的独立科学机构,接受FDA委托进行综合评估后签发报告,再次确认味精的安全性。
1991年欧洲共同体食品科学委员会确认味精为“无ADI规定”级别。
我们又了解到,味精的成分是谷氨酸钠。谷氨酸是一种氨基酸,是组成蛋白质的20种氨基酸之一,只要食物中含有蛋白质,就含有谷氨酸。但是结合在蛋白质中的谷氨酸是没有味道的,只有当谷氨酸游离出来时才能刺激舌蕾上的鲜味受体。因此我们吃生鸡肉并不会觉得鲜,只有把鸡肉炖熟了、谷氨酸游离出来了,鲜味才跟着出来。谷氨酸由酸变成盐时更容易电离,也就更有鲜味,因此往鸡汤中撒一点盐,味道尤其鲜美,因为这时候鸡汤中有大量的谷氨酸根离子能和鲜味受体结合。同样,酱油、西红柿、葡萄汁等食物之所以让人觉得鲜美,就是因为含有游离的谷氨酸。更简单的增鲜办法是撒上谷氨酸钠,也就是味精。现代味精生产,是以玉米等谷物为原料,经生物发酵后提取、精制而成。别看味精亮晶晶的,好像一种人工化学合成品,其实,它和酱油、醋一样,都是一种酿造产品,所以,您尽可放心食用。
(责任编辑:韩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