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查处擅自提高成品油售价 企业被罚100元
据杭州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局长王卫东介绍,今年以来杭州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针对市场特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价格问题,突出检查重点,强化社会监督,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截至11月底,全市共计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30起,实施经济制裁总金额710.5万余元,退还消费者122.43万元。
其中,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十大典型价格违法案件分别为:
——杭州精欧置业有限公司“精欧荣寓”价格欺诈案。售楼处现场的商品房销售价目表中,对已售房源未如实标示实际成交价格。如:对已出售的*幢*单元*号,当天标示的销售价格为14295元/平方米,而该套商品房的实际成交价为13151.4元/平方米。市物价局将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杭州明朗置业有限公司“田园绿郡”不明码标价案。售楼部现场缺少在售楼盘的标价牌,有52套在售房源缺少价目表,涉嫌不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市物价局将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6.1万元的行政处罚。
——杭州好又多百货有限公司低标价高结算价格欺诈案。销售淡菜干时同时使用两张商品标价签标示价格,其中,一张标价签标明的零售价格是41元/500克,而杭州好又多百货有限公司向消费者的实际结算价格是45元/500克,市物价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
——沃尔玛(浙江)百货有限公司杭州古墩路分店低标价高结算的价格欺诈案。沃尔玛(浙江)杭州古墩路分店销售礼盒装“欧丽薇兰橄榄油”(750ml*2)标价158元,实际结算价格为239元,市物价局依法对其罚款8万元。
——杭州钱农油料有限公司擅自提高成品油零售价案。2011年10月25日至2011年11月19日期间,虚高价格销售0#柴油,合计多收金额2848.39元,物价部门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848.39元,并处罚款100元。
——杭州复大医疗门诊部涉嫌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案。以36元/支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维A酸乳膏15g*3.73mg”14支,合计多收金额3472元,市物价局依法责令其将多收价款退还消费者,并将对其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行政罚款。
——艾尼斯美容美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收费标准未报备案。该学校举办的11个美容美发技能培训班的收费标准均未向物价部门备案,物价部门依法对其罚款1200元。
——杭州德胜幼儿园重复收费案。2010年9月至2011年12月期间德胜幼儿园与部分社会培训机构合作,在幼儿在园时间内开办“绘画”、“舞蹈”等七大类兴趣班,并代为收取培训费用,从中获利40636元。对此,物价部门依法实施经济制裁45636元。
——杭州物美大卖场商业有限公司(文一店)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案。销售“龙卧春酒大塔”时标价签标示的内容不完整,缺少规格、型号等要素,销售“采芝斋苏式月饼礼盒”的降价标价签上未标明降价原因、降价时间的事实,市物价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桐庐道路交通事故施救中心擅自提高事故车辆停车费案。桐庐道路交通事故施救中心超标准向事故车辆收取停车费用,共计多收价款21470元。物价部门依法责令其将多收价款退还消费者,并将对其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行政罚款。
(责任编辑:段丹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