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卖食品多无许可证

时间:2012-11-26 18:30:39 来源:来源:齐鲁晚报
  有爱网上买食品的市民反映,实体食品店所必需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在网店上却很少看到。25日,记者从相关部门得知,网售食品,理应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但目前并无相关法律对此提出明确规定。 

  在网上购物风潮的推动下,网上购买食品也受到更多市民喜爱,网店内销售的全国各地的地方名小吃、土特产、零食,可供市民随意进行选择。25日,早春园小区的孙女士在网购零食时发现,这些网上食品店的正规性难以确定,很多个人网店的食品安全问题令人担忧。孙女士说,单从网店上的图片和产品说明、证书,难以确定所购食品是否有问题。另外,个人网店只需要实名认证就可以开店,没有相关的食品卫生、流通证明。 

  25日,在淘宝网、中国零食网、当当网等全国性的大型网购平台上,虽然所售食品的证明证书比较齐全,却很难看到有店铺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明放置在网页的显要位置,供网购食品的市民作为参考。 

  按照相关规定,销售食品的实体店,必须经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审查,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才能够办理营业执照进行经营。潍城区工商局食品办主任张文娟称,食品与其他日常用品不同,关系着市民的身体健康,因此对经营场所的卫生情况、经营者的健康状况等都要进行检查,资格审批通过后,下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才能具备经营食品资质,保证消费者的安全。 

  但是,网上开店销售食品是否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早在2010年,淘宝网已经要求淘宝食品卖家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未能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类卖家,其店内食品将遭到“下架”的处理。然而,这只是淘宝网平台的管理规定,还没有形成一个行业规定。 

  据介绍,在网上销售食品的店铺很多都是小商家,并没有实体食品店铺,负责监管的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不会对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人颁发食品流通许可证件。但是,作为个人的小店家,仅需要通过实体认证后,就可以开办网店,销售食品等产品,并不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像孙女士一样,不少市民担忧,从个人购买的食品,本身就容易出现问题,如果对销售食品的卖家门槛设置地过低,食品问题更加难以保证。潍城区工商局食品办主任张文娟提醒,网购食品问题的投诉有增长趋势,建议市民在网上购买食品时,仔细看好卖家资质,尽量在产品证明完整和证件公布完整的店面购买食品。(记者 赵松刚)

(责任编辑:韩肖)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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