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莉丝汀诉女生侵权索赔百万或适得其反

时间:2012-11-07 22:10:51 来源:来源:荆楚网
  昨日,“克莉丝汀”状告上海女大学生网络商誉侵权案在徐汇法院开庭,双方均由律师到庭出席。此案中,女大学生因在人人网上发帖称克莉斯汀奶油来自地沟油而遭百万索赔。庭审中,双方律师就索赔经济损失100万元的构成,以及克莉丝汀主体适格问题展开激烈辩论。对此案,法院将择日宣判(《东方早报》11月6日)。 

  就此,毫无疑问,此案最终的谁是谁非,自有人民法院依据事实与法律作出裁判。不过与此同时笔者想说的是,不论克莉丝汀提起这场诉讼的意图是出于危机公关或还是商业炒作,其最后结果都十有八九可能会适得其反。 

  首先就消费者认同角度看,或许应当承认,包括克莉丝汀在内的所有食品企业,可以说其相关产品是否能够在市场拥有一定的质量声誉,最终关键还要取决于其产品质量是否能够得到众多消费者的肯定,而且这个“肯定”还与相关企业是否能够对自身产品质量作出长期坚守,及其对是否能够善待每个消费者有着密切关系。在此具体就以这次克莉丝汀起诉女大学生并提出百万索赔来说,在此就是暂且不说克莉丝汀提出的百万索赔依据是否属于“狮子大开口”,也不说这位女大学生发帖所指的“克里斯汀”是否就是现在提起诉讼的“克莉丝汀”这家企业。而仅仅就以其所提出的百万索赔要求讲,应该说这同样也是一种企业对消费者批评的一个态度,而且这种态度还是对一个存在6小时、发帖人即及时作出澄清的态度。对 此,不知克莉丝汀是怎么想的。反正,或许有包括笔者在内的不少消费者眼里会觉得:克莉丝汀作为一家知名的食品企业,以这样的姿态来对待这位发帖女大学生,总免不了有点以强凌弱的味道,同时在情理上想也肯定很难会得到众多消费者的认同。而这,也就是笔者之所以想说克莉丝汀此举影响结果可能会适得其反的原因之一; 

  还有就企业知名度与美誉度关系看,虽然应该承认,克莉丝汀可以说是一个在食品行业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可同样应该承认,对一个企业,尤其是对一个食品企业来说,有了知名度并不就等于是有了美誉度。因为一个企业在拥有知名度的同时如果没有美誉度,或甚至是恶名在外,那这样的知名度反会给企业在市场的影响带来负面影响。就此同样以克莉丝汀的百万索赔之举来说,虽然这是企业所有的一种法律权利。可问题的关键是,当这样企业权利在行使时,不但对具体的个人,同时也会产生社会外部影响、并且这种外部影响有可能会是负面影响时,那结果就会与企业的原先预期适得其反,甚至进而会对企业名声形成不利影响。而现在,克莉丝汀向女大学生所提出的百万索赔之举,不仅可以说是很不明智,而且可 能还会被众人觉得有以强凌弱之嫌。而这,同样也是笔者为何要说克莉丝汀此举影响结果会适得其反又一原因。 

  所以,针对上海克莉丝汀起诉讼女大学生侵权百万索赔一案,笔者就此真想说的是,不论克莉丝汀提起诉讼背后真实意图是危机公关还是商业炒作,其最后结果很可能会是适得其反。

(责任编辑:佟晓群)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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