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不合格银耳致中毒超市赔偿消费者5500元
7月13日上午,襄阳市工商局樊城分局接到消费者王女士电话投诉,反映其丈夫于7月12日晚8时,在该超市购买了一袋散装银耳。当晚王女士将银耳与梨放在一起用压力锅煮成银耳汤,一家三口食用。当晚约10时小孩突然发病,浑身出汗、嘴唇发乌、神智不清;当晚约11时左右,王女士和丈夫也感到头晕、疲备,并伴有全身麻木症状。王女士随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由急救车将一家三口人送往医院诊治,经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食物中毒”。因王女士和丈夫反应较轻,治疗后明显好转,但小孩病情较重,需要住院治疗。
接到这一投诉后,襄阳市工商局樊城分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赶往该超市进行现场检查,当场查扣正在销售的银耳0.334千克。经调查得知,今年3月1日,该超市从襄阳长虹干菜城郭某处购进银耳7千克,进价64元/千克,货值448元;截止案发时,已销售6千克,售价78元/千克,获利93.32元。对查扣的银耳,经送襄阳市质检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产品。
针对该超市销售不合格银耳致人食物中毒的违法行为,襄阳市工商局樊城分局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多次调解,最后促成超市方赔偿消费者王女士及其家人门诊费、住院费、误工费、营养费、120急救车费等共计5500元。
(责任编辑:佟明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