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更应该申请“官酒”商标
茅台自诩“国酒”,有着充足底气。一百多年前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上的一鸣惊人,新时代社会各界的狂热推崇,使其拥有与伦比的荣耀,以及俾睨同行的傲气。或许茅台高管心中都有个想法:茅台若当不得国酒,谁又能当得!可是既然说到“国”字,总得听听国民的看法。
从网民评议来看,反对声出奇地一致,几乎没有人予以支持。理由很简单,没有多少国民能喝得起这样的“国酒”。尽管茅台名誉董事长季克良“坚信老百姓喝得起茅台”,但大家都觉得老爷子年纪太大昏了头。动辄千余元、数千元的价格早已使其跨入 品的行列,普通人别说喝,就连味都闻不到,最多是流连于超市名酒专柜滑溜一下眼珠子,然后在促销员翻白眼瞅过来前赶紧溜掉。
以能否喝得起论断是否够格“国酒”,或许有失公允,毕竟好东西都不会太便宜。但造成茅台价格离谱的原因,却并非品质好那么简单。作为一种身份象征,茅台备受公务接待青睐,在“崽花爷钱不心疼”的逻辑下,茅台一方面赢得了骄人业绩,一方面成为浪费纳税人钱财的帮凶。而且,茅台很享受这种身份。今年三月份,茅台高管刘自力就曾狂傲地反问采访他的记者“三公消费不喝茅台喝什么?”普通百姓喝不到,某些官员当水喝,难怪有人觉得茅台不该申请“国酒”,而是应该申请“官酒”。况且,假如茅台成功“转正”,那就等于给了公务接待喝茅台冠冕堂皇的“正当”理由爱国,所以喝“国酒”。
那么,到底什么酒才能称得上“国酒”呢?推敲起来,这其实是个伪问题。换言之,根本就不能有“国酒”这个称谓。一者,“国酒”代表着全体国民对酒水质量的 认可,一旦认定某种品牌的酒为“国酒”,也就变相宣布了其他牌子的酒品质都差一些,或者差很多。然而,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如果没有全民投票,如此评判未免武断。二者,如果有了“国酒”,是否该允许“国烟”“国茶”“国奶”“国药”“国面包”“国内衣”的存在呢,俗语曰“口子一开,泛滥成灾”,看到茅台戴上“国字帽”,很多商人都会眼红,而从同为商品的属性来看,又没有理由不一视同仁。当然,允许它们存在的话,我们也就可以乖乖等着世界人民的嘲讽了。
可能正是缘于这些隐忧,国家对含“国”字的商标申请严格控制,茅台的申请已经违反相关规定,理当予以驳回。令人惊异的是,现在居然通过了初审,不知是何道理。
(责任编辑:张欣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