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造节接连发力投诉随之爆棚 网购维权亟待破解

时间:2012-12-15 19:38:06 来源:川北在线综合报道

  “双11”掀起的网购狂潮在“双12”再次发力。不过,与网购越来越火爆几成正比的是,关于网购的投诉也明显增多。“今年关于网购的投诉特别多,每天都有几十起!”南京12315接线员贾静昨天告诉记者。

  翻阅投诉记录,记者发现投诉的问题种类繁多,其中包括网店“挂羊头卖狗肉”,实物与图片相差极大;虚假促销,拍下后卖家称无货;交货延迟,退货困难,退货运费由买家独担;消费者受到钓鱼网站欺诈;买家“隐私权”泄露,等等。

  来自商务部的数字表明,在2011年5.88万亿元的电子商务交易额中,网络销售占到7800亿元,而今年上半年网上购物用户达到了2.1亿人。然而,网购因其虚拟环境的信息流与现实环境的物流、价值转移的时空异步,不可避免地也产生了一系列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

  南京市消协去年曾联合南师大法学院开展“网购消者权益保护现状实证调查”,其结果显示,消费者在网购中受侵权经历的比例高达30%以上。对此,南京市消协王芙蓉解释:“网络的虚拟性、流动性、隐匿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网络购物中消费者受侵害现象与网购的市场扩容呈‘同步增长’。”

  然而,面对网购这一新兴事物,相关的法律法规尚未能及时跟进,现有行政执法力量在维权方面存在很大局限。

  “网络主体的多元化,网络经营的跨区域性,网络交易的虚拟性,这些都给工商部门的监管提出了新的课题与考验,仅靠工商部门的一己之力,用传统的理念和方式进行监管,难以适应网络经济的特殊监管要求。”省工商局副局长张振飞坦言,工商管理人员经常面对的情形是,接到消费者投诉,按卖家注册地址找上门去,却发现根本没有该卖家;接到的是南京消费者投诉,而卖家是广东的,南京的工商管理部门难以“异地管辖”;由于网络交易的虚拟性,有时候执法人员要找到执法证据也并非易事。

  这样的苦恼,并非工商管理部门一家独有。

  南京市雨花台区司法机关去年曾办理一起“假淘宝钓鱼网站诈骗案”,在全国司法界引发激烈论辩。外地犯罪分子利用假淘宝网站,对包括南京在内的全国各地消费者实施诈骗,南京的司法机关到底有没有权力管辖?南大法学院教授邱鹭风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南京雨花台区司法机关因有被害人在本区报案而 受理,并将QQ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作为执法依据,应该说在全国也是创新尝试。但从法律层面讲,对于跨区域的网购维权,目前仍缺乏有效、完善的法律保障。”

  事实上,为提升对网络交易的科学监管水平,近年来,我省工商管理部门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前年初,建起了全省统一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去年,江苏在全国率先发放营业执照电子副本,目前全省已有1000家重点网站“亮照经营”;今年12月6日,在苏浙沪三省市工商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成立了跨区域网购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签约建立包括“信用信息共建共享”、“违法案件协助查办”等一系列合作机制。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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