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小农水助农惠民显实效
宣汉县在2016年小型农田重点县项目建设中,牢固树立以“发展为先、创新为魂、民生为本、质量为重”的工作理念,全面推行“民办公助”建设机制,努力建设人民满意工程、放心工程、民生工程,成效明显。共完成工程投资3742.9万元,新建渠道3.39km(含排涝沟),整治渠道13.39km,整治山坪塘81座,整治石河堰5处,新建蓄水池28口,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0.242万亩,实现新增灌溉面积0.52万亩,恢复灌溉面积0.2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23万亩,新增节水能力46.5万方。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构建完整的小农水灌排体系。项目建设成败,规划是前提。项目建设初,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领导小组”及时组织专家及业务骨干,以《县级农田水利综合规划》为引导,科学编制了《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规划》。规划着力提升建设效果,集中呈现四大特点。一是蓄引相连,长藤结瓜。以重点小型水源工程为依托,合理调度、充分利用水利资源,蓄引工程相连,体现了功效互通、水量互补、效益互惠的小农水建设思路。二是配套结合,能灌能排。新建、整治相结合,库、塘、池、渠相结合,引、提、排、灌相结合,构建完整的灌排体系,达到旱灌涝排的功效。三是路渠构网,便民增效。充分考虑新农村建设、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山、水、园、路相结合,融入更多的“亲水、便民”理念,有效改善项目区生产生活环境,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四是因地制宜,人水和谐。宜渠则渠、宜塘则塘、宜池则池,极尽合理地布局工程,不搞花架子,不搞形象工程,展示小农水工程实际、实在、实用、实效的特点。
——择优评选施工队伍,源头控制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小农水项目建设充分体现农民意愿、坚持群众主体。实施以“专群结合”方式进行,即:技术含量较高的工程,择优评选专业队伍进行施工;群众有能力自行建设的工程,由项目村(协会)组织有丰富经验的技术工人进行施工;统一调配劳动力进行土方开挖、建材搬运等。为切实把工程建成优良工程,专业施工队伍选择极为关键。一是严格准入条件。通过电台、网络等形式发布建设公告,以施工资质、资金实力、施工业绩、信誉口碑等为报名资格条件,由县级相关监督部门与项目村实施村(协会)群众代表一起,对照条件进行资格评审,并将结果予以公示。二是民选施工队伍。由项目实施村(协会)群众代表组成评选委员会,对施工队伍的工程报价、现场陈述等进行评分排序,县财政、水务等部门进行监督,民主选择施工队伍。三是实行末位淘汰。工程竣工后,分别对工程质量、进度、形象、管理、群众满意度等进行综合评定,对其中一项不合格的,均予以淘汰,5年内不得从事县内水利工程建设。
——强化工程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持续 发挥效益。质量是小农水工程的生命。为保证小农水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建立健全了质量保障机制,确保建一处、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实现永续利用。一是健全质监体系。建立完善了“四位一体”的质量监督体系,即项目村组建3—5名群众代表组成的“质监小组”,与县级部门联合监督员、水务局技术员、质监站质监员一起全过程共同指导、监督工程质量。二是统一技术标准。印发了《宣汉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施工技术要求》,从取材、施工流程、实用性、牢固性、工艺上充分吸取了传统做法的经验教训,大大改进了工艺、技术,融入了人文理念,促进“人水和谐”,提高了科技含量,提升了工程形象。三是注重技术创新。自主研发了新材料“条形砼”,并广泛运用于小农水工程建设,工程形象更美、质量更优、资金更省、寿命更长,有效避免天然石料开采时影响生态、运距远、成本高、尺寸不规范、安装难度较大等缺点。四是强化督查检查。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定期对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印发督查通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五是客观评定质量。县水利工程建设质监站广泛收集工程质量有关信息,做好质量监督活动台帐,对用料、实体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成果进行客观评定,确保客观真实反映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质量。六是严格项目验收。严格按照小农水项目验收办法,工程完工后,由项目村(协会)组建验收组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向县水务、财政等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县级验收组对项目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意见,拨付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