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提升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在脱贫攻坚行动中,通川区积极探索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模式,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监管网络,科学整合统筹,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得当、用之得法。
据悉,该区研究出台了《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和《财政扶贫资金档案管理规定》,按照“六项标准”和“六项要求”,统一规划扶贫项目,统一使用扶贫资金。同时,该区还加强监管,严格档案管理,完善制度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区、乡(镇)、村、组分级编制扶贫项目中长期规划,按照扶贫效益优先、示范性开发优先、产业化建设优先、群众意愿优先“四优先”原则,优先支持发展所需、群众所急、有基础、可持续的项目。该区还建立了项目库,对评审过关并经批准的申报项目,实行规范化、动态化管理,未经群众讨论、未入项目库、未经审批的,一律不纳入扶贫资金使用范畴。
截至目前,该区以重大扶贫项目为牵引,整合财政扶贫资金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项目资金、新农村建设示范区项目资金、部门项目资金共1.28亿元,其中8077.56万元投向贫困村路、水、电、网、桥等基础设施建设,1017.9万元投向产业、农技等项目建设,3278.58万元投向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贫困户低保等政策补助项目,665.3万元投向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卫生室新建改造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