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发出紧急通知 超过公示期限的学生资助信息全撤
时间:2017-12-08 15:59:21 来源:教育厅
近日,有媒体报道个别省份和学校公示的受助学生信息中,含有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严重侵害了学生权益。12月4日,教育厅办公室发出《关于全面清理和规范学生资助公示信息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州)教育部门组织所辖县(市、区)教育部门及所属各级各类学校,在12月10日前全面排查学生资助公示信息,原则上要将超过公示期限的学生资助信息,从教育部门和学校官网上全部撤下;对于公示期内的学生资助信息,必须删除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银行卡号等个人敏感信息。
在学生资助各工作环节,各地各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全程保护受助学生个人隐私。公示学生资助信息时,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规制度,规范公示的内容、范围、期限、形式,要坚持信息简洁、够用原则,公示受助学生姓名、学校、院系、年级、专业、班级等基本信息,不得公示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银行卡号等个人敏感信息。要根据资助项目情况,合理确定公示范围和公示载体,严格审查通过网络公示的项目和内容,公示期满后及时撤下公示内容。在线申请资助填报个人信息时,要为学生创造安全的网络环境,避免个人信息外泄;评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避免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宣传学生励志典型时,应征得本人同意;向其他部门、单位或个人提供学生受助信息时,必须履行审批程序。
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学生资助信息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把好事办好。教育厅将对学生资助信息公示及信息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有关部门或学校仍存在公示学生个人敏感信息等问题,将严肃追责并予以通报。
在学生资助各工作环节,各地各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全程保护受助学生个人隐私。公示学生资助信息时,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规制度,规范公示的内容、范围、期限、形式,要坚持信息简洁、够用原则,公示受助学生姓名、学校、院系、年级、专业、班级等基本信息,不得公示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银行卡号等个人敏感信息。要根据资助项目情况,合理确定公示范围和公示载体,严格审查通过网络公示的项目和内容,公示期满后及时撤下公示内容。在线申请资助填报个人信息时,要为学生创造安全的网络环境,避免个人信息外泄;评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避免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宣传学生励志典型时,应征得本人同意;向其他部门、单位或个人提供学生受助信息时,必须履行审批程序。
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学生资助信息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把好事办好。教育厅将对学生资助信息公示及信息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有关部门或学校仍存在公示学生个人敏感信息等问题,将严肃追责并予以通报。
投稿:chuanbeiol@163.com
点击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