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出首批全省PPP示范项目 总投资近177亿元

时间:2016-07-16 02:36:27 来源:四川省财政厅网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5〕45号)精神,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进办法>的通知》(川财金〔2015〕82号)要求,财政厅、省发展改革扎实做好2016年全省政府与社会资本(PPP)示范项目遴选工作,经对申报项目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评定全省首批PPP示范项目20个,总投资176.95亿元。此次全省示范项目遴选工作凸显四大特点。

  一是PPP特质明显。此次遴选的示范项目具备社会资本占比高、现金流持续稳定、费价调整机制科学、项目风险分担合理的PPP特质,较好体现了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明晰化、政府监督管理全程化、项目风险分担机制化,有利于促进当地政府职能转变、改善公共服务供给、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财政运行质量。

  二是遴选程序规范。此次示范项目遴选引入专家评审机制,采取资格审查和量化评分的方式,对项目识别、准备、采购三个阶段进行全过程评价,对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等进行全方位评审,确保遴选项目权责关系清晰、采购程序合法、项目管理规范。

  三是注重协调联动。此次示范评审注重行业主管部门联动,专家由财政、发改、交通、住建、环保等省级主管部门以及高校、机构推荐专家产生。遴选项目实现与国家、省“十三五”期间重大问题和重点项目衔接、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衔接,突出行业破冰、区域集群和模式创新。

  四是突出示范引领。此次遴选的示范项目分布于全省11市(州)16县(市、区),涉及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农林和社会事业三大领域交通、片区开发、市政公用、公共交通、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等重点行业,在行业领域、实施经验等方面凸显引领带动,将充分发挥示范项目榜样标杆作用,助推我省PPP模式健康有序发展。

  下一步,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全省示范项目的跟踪指导,提供持续业务指导,对执行过程中出现有违PPP项目管理要求和PPP项目合同约定条款的项目,将取消示范项目资格,督促地方政府切实履行项目管理责任,推动示范项目顺利实施。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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