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获准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
时间:2016-04-14 15:21:45 来源:财政厅
近日,司法厅正式批复同意在我厅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批准在厅内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按照批复意见,财政厅公职律师办公室设在财税法规制度处,负责公职律师的日常管理。下一步,我厅将根据《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及《四川省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公职律师遴选机制及工作方案,整合厅内法治人才资源,打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方面的重要职能作用。
投稿:chuanbeiol@163.com
点击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