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民办幼儿园园长培训的公告
省内有关教师培训机构:
教育厅将对四川省部分民办幼儿园园长进行培训。拟在经过省教育厅认定的省级教师培训机构中比选确定培训实施机构,现将项目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2013年四川省民办幼儿园园长培训。
二、项目内容及基本要求
本项目培训四川省一定规模(200人以上规模)民办幼儿园园长600人左右。
培训拟采取“集中培训、网络研修与远程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集中培训”安排5天左右(不含报到和返程时间),并长期开展网络研修与远程指导。
培训经费需控制在100万元内(含培训期间学员食宿)。
“集中培训”项目须在2013年9月15日前完成培训任务。
三、培训机构的条件
1.经过省教育厅认定的省级教师培训机构;
2.具有幼儿园园长培训要求的硬件条件和师资力量;
3.能够为参训园长提供较好的集中食宿及学习条件。
四、培训方案要求
申请单位报送的培训方案要符合下列要求:
1.培训内容和课程设置科学。要突出民办性质,按照各培训项目的培训目的和总体要求,针对培训对象,以解剖问题为切入点,以案例分析为载体,科学设计培训课程,精心设计培训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丰富和优化培训内容,切实做到按需施教,科学培训。
2.培训模式和方法新颖。要按照培训项目要求,将集中学习、参观考察、网络研修与远程指导相结合,创造性地运用有效的教学组织方式,采取案例式、探究式、参与式、情景式、研讨式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满足培训对象多样化的培训需求,确保培训效益最大化。
3.组织管理规范。培训机构要调配优质资源为教师培训服务。要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学员安全管理,做好学员及项目考核管理工作。要完善项目首席专家制,遴选聘请高水平权威专家担任项目首席专家,组织研制课程方案,全程参加培训教学实施与指导。要采取分班化教学,每个培训班原则上不超过100人。培训机构要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与食宿条件,优先安排在校内住宿和学习。
五、工作安排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项目将按以下程序进行申报和遴选:
1. 8月21日在四川省教育厅网站()发布项目招投标公告。
2.各申报机构要认真、如实研制项目申报材料,于2013年8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报送四川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同时发电子版)。
3.8月29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教师培训机构的投标资料及培训条件进行评审。
4.8月30日,省教育厅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项目任务承担机构。
5.8月31日在四川省教育厅网站()正式公布中标培训机构名单。
省内符合资质条件且愿意参与项目实施的各教师培训机构,请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研制培训实施方案,积极参与项目申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刚
联系电话:028-86110612
电子邮箱:290008588@qq.com
四川省教育厅
201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