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择校费年均收4120万 系弥补培养成本需要
南方日报讯 上月,公益人士刘潇虎向深圳市教育局、市财政委员会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深圳收取义务教育阶段及高中阶段择校费的依据、缴纳人数、收支情况等信息。记者获悉,市教育局已就该申请作出回复,市财政委员会则电话告知刘潇虎,因无法在法定期间内答复,需要延期,但刘潇虎暂未收到市财政委员会的书面延期通知。
市教育局的回复表示,目前择校费仅针对高中阶段收取,义务阶段一律不得收取择校费。因择校生增加了就读学校的负担,所以通过收取择校费适当弥补培养成本,目前对深圳户籍、非深户籍学生均会收取择校费,自2007年以来,年均收取择校费4120万元。
刘潇虎表示,深圳在义务教育阶段不收择校费的行为值得肯定,但由于非深户正取生比例明显低于深圳户籍考生,所以收取择校费仍然对非深户学生不利。他还表示,由于择校费占教育经费比例太低,建议通过增加教育投入的方式,取消择校费。
高中阶段收择校费不分户籍
正取生非深户比例小,择校费对非深户籍学生不公平
针对刘潇虎要求公开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哪些学生需要收取择校费,市教育局的回复表示,义务阶段禁止招收择校生,也不准收取择校费,择校生和择校费仅针对高中阶段,目前义务阶段缴纳择校费的学生数为零。
该回复表示,广东省《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0]231号)及深圳市《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号)均赋予深圳市高中阶段学校收取择校生和择校费的权利,但招收择校费的比例不得超过正取生计划的20%。择校生计划面向全市户籍及符合深圳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考生,凡被录取为择校生的,不区分户籍均收取择校费。
刘潇虎表示,如果在实际执行中,义务教育阶段真的不收取择校费,非常值得肯定。但刘潇虎质疑,虽然择校费名义上是针对深圳户籍及非深户籍考生均收取,但根据《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表》,参与招生的93所学校,除了28所民办学校和24所公办职业、技术、艺术、美术学校以及1所公办民助高中不区分户籍外,全部40所公办高中都区分深户和非深户籍学生。其中,包括“四大名校”在内共8所学校面向全市招生,但正取生不招非深户学生,非深户学生只有以择校生的方式才能就读;其余32所学校招录非深户正取生,正取生总数上招录AC类与D类(非深户)的比例为5:1。
“问题不在于择校费对深圳户籍也收取,而是非深户籍的选择机会很少,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对非深户籍学生不利。”刘潇虎说。
收取费用为弥补培养成本
按照在校生人数拨款,学校负担从何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