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评论】延安特大交通事故应多重反思
8月26日凌晨2时40分许,陕西省延安市境内的包茂高速公路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双层卧铺客车和装有甲醇的罐车追尾,并致两车起火,事故造成36人死亡。媒体调查发现,事故客车在呼和浩特市没有违章记录,但延安高速交警支队的官方网站显示,2011年1月11日到2012年5月30日,该客车在延安境内有7条违章记录,基本都是在包茂高速延安段600多公里处被发现。(相关新闻详见今日本报A21版)
一瞬间,36条生命就被车祸夺去,人间又增添几十个破碎的家庭。那么,像每一次灾难发生之后一样,我们应当对悲剧诞生的原因再一次深刻分析。首先,据媒体报道,事故车辆在事发高速路多次超速行驶。此次事故是不是与超速有关呢?目前还不得而知。但过去无数的事实证明,超速正是交通事故的致命因素。事故车辆在过去的20个月里多次违章超速,说明运营者对交通法规没能严格遵守。如果这种行为不能得到及时而有效地纠正,悲剧的诞生将不可避免,只是迟早问题。
其次,事故涉嫌司机疲劳驾驶,说明相关制度被虚置。去年7月22日,京珠高速重大车祸事故造成41人死亡之后,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信部、安监总局等部门曾出台多条举措,其中之一是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今年7月,《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重申了这一举措,责令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确保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但此次事故居然又发生在凌晨2点18分,正是卧铺客车应当强制休息的时间。事故用鲜血印证了这个规定成为空文!
此次事故将再次给社会敲响警钟,指出制度被虚置的可怕性。如果司机都严格遵守休息制度,很多悲剧本可避免。
再次,此次事故再次暴露双层卧铺客车的危险性,启示社会应加快淘汰双层卧铺客车的脚步,不能为了企业利益漠视大众安全。据统计,我国卧铺客车数量占大客车的比例为1%左右,这种车型为国内所独有,但其事故死亡人数占大客车事故死亡人数比例达10%。最近17个月全国至少发生了6起双层卧铺客车事故,多达140人遇难。
双层卧铺客车只有一个门可逃生,窗户基本都被封死,一旦发生车祸或起火,很难逃生。此次事故,如果车门有两处且都能及时打开,车窗都全部能打开,逃生者不会如此之少,悲剧不会如此惨烈。
其实每一次车祸,都逃不了超速、疲劳驾驶和违背交通管理制度等因素,这与执法的严格程度有关,也与守法的程度有关,执法和守法,原本就互为表里,如果执法严格,守法程度自然会高些。车祸的一再发生,只能从制度的落实程度上找原因。制度都是总结过去教训的产物,如果制度一边建立一边被虚置,悲剧只好一再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