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城管外包模式引争议 商贩称最恨执法者勒索(2)
是废是立
针对“城管外包”形成两种意见
8月10日下午,粤海街道执法队队长杨敏与记者约定到他办公室进行采访。
杨敏告诉记者,他1994年大学毕业后进入深圳市公安局,当过刑警、治安警,后来下到南山分局工作,今年3月离开警察队伍,4月20日到粤海街道报到,出任街道执法队队长。
“你看过街道与汇运丰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那份外包合同吗?”杨敏说,有媒体报道过,也就是那些。
记者事先已从中知晓那份合同的主要内容——合同上写明,汇运丰员工“在街道执法队指导下,协助清理整治乱摆卖、超线摆卖、乱堆放等违法行为”。
谈到目前城管外包的情形,杨敏说:“去年12月,街道与汇运丰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正常到期后解除,我们街道现在还与3家公司签有外包合同。”
需要提及的是,深圳市政府于2008年4月在西乡街道召开“全市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西乡街道的管理经验。西乡采取的具体措施是:将全街道共划出5个片区,街道聘请5家企业作为“城市保姆”,以每年每平方米9.38元的付费与企业签约,要求受聘企业完成包括社会治安在内的8大类26项社会管理……
“西乡模式”显然具有样板效应,而粤海街道正是借鉴“西乡模式”,采取竞标方式将城管业务外包,与汇运丰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那份引发社会争议的合同。
“这里是最最基层的执法单位,要应对最最复杂的执法事项。”杨敏感叹:全街道户籍人口17万人,流动人口或逾百万,尽管粤海街道只有18平方公里,但这个街道与南山区全区其他7个街道均搭界,可谓全区核心地带。执法队目前在岗18人,执法时必须由具有执法资格的两名队员同时在场。
杨敏递给记者两份文件,一份是深圳市政府2006年12月出台的《全面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决定》,其中列有21项执法工作范围和要求;后一份市政府文件将21项修订为13项。
记者翻阅两份文件看到,深圳城市管理工作范围和要求包括交通道路管理、环境保护、食品卫生、畜禽屠宰、施工建设、燃气安全、文化市场、安全生产、殡葬管理、规范教育、土地规划,上述这些工作均依托于最基层的街道执法队来执行。
记者在深圳市城市管理局采访时获悉,目前深圳全市共有35家公司参与城管服务外包。而全市正式在编的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在2000人左右,相对于深圳城市总人口的管理,人力严重不足。
“不能因噎废食。”深圳市城管局宣传教育信息中心主任胡振华坚持认为,“出了这件事(指涉黑团伙寄身‘城管外包’违法犯罪)并不可怕。”在他看来,完善“城管外包”制度的关键在于监管到位,要动用自身和全社会的力量实现各个管理环节的监管。
“我们确定在周二(8月1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我们对‘城管外包’制度的 思考和工作决策,届时会披露你想知道的所有细节。”胡振华告诉《法制日报》记者,面对社会舆论和各界人士对“城管外包”制度的种种质疑,市城管局领导和市政府领导层形成了两种意见。“到底是彻底废除,还是完善改进,我们在调研报告中提供了统计数据和调研分析结论供领导决策时参考。”这位主任说,他只能透露这些信息。(杜萌)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