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失手打死12岁女儿获刑十年 为了28块钱一个家毁了……

时间:2020-11-20 01:13:24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
  原标题:母亲失手打死12岁女儿获刑十年 为了28块钱一个家毁了……
 
  俗话总说“三天不打上房揭瓦”,谈起孩子的教育父母常常忍不住着急上火,但管教方式如若不当,甚至使用暴力打骂孩子,不仅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还可能带来惨痛的后果……
 
  深圳龙岗一母亲因怀疑12岁的女儿偷拿自己28元钱,遂用塑料按摩板击打管教女儿,最终导致女儿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11月18日,龙岗法院官方微信公布该案审理情况,被告人阿芳(化名)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他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依法对其进行判决。
 
  12岁的生命戛然而止
 
  这样的悲剧,让人感到十分痛心
 
  怀疑女儿偷拿自己28元钱
 
  亲妈失手打死12岁女儿
 
  据悉,该案被害人小洁(12岁,化名)是被告人阿芳(化名)的女儿。2019年10月,小结随阿芳来到深圳,母女二人一起借住在亲戚家中。阿芳在餐馆当服务员,小洁则暂时辍学。
 
  2020年2月的一天晚上9点左右,阿芳怀疑女儿小洁偷了自己28元。阿芳便从鞋柜上拿了一根塑料按摩板,让小洁趴在卧室的床上,用按摩板多次击打小洁大小腿后侧、手掌心等部位。
 
  之后,小洁躺在地板垫子上休息。
 
  当晚23时许,亲戚发现小洁异样,将小洁送到医院救治。但令人惋惜的是,小洁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死者小洁符合钝器作用双侧上、下肢致大面积的皮下出血、软组织挫伤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
 
  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据阿芳陈述,其有两个小孩,小洁是老大。案发前,阿芳经常对小洁进行说教,“偶尔会打一下(小孩)”。
 
  案件审理期间,被害人父亲及被告人父亲向法院出具了谅解书,对被告人予以谅解。而在开庭期间,被告人阿芳也深感悔恨痛哭流涕,称自己每天都活在痛苦与后悔之中,无法原谅自己的行为,家属全程亦痛哭不止。
 
  最终,龙岗法院审理认定——
 
  被告人阿芳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他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当庭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阿芳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由于暴力打骂孩子的粗暴管教方式,致使一名花季少女离世,悲痛之余,法官也提醒各位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切不可逾越理性。在日常管教中,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避免出现过激行为或言语,以免对孩子的身心造成,无法弥补的创伤。
 
  怎样的教育方法和理念
 
  更科学、更合理
 
  这是需要家长慢慢学习和摸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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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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