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林业局加强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时间:2018-11-29 18:10:49 来源:乐山市林业局
原标题:乐山市林业局加强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为进一步维护我市境内候鸟等野生动物种群安全,防御鸟类等野生动物疫源疫情,确保公共卫生安全,乐山市依法开展严厉打击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等行。
一是落实责任。乐山市林业局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野保、森林公安、病虫站、办公室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负责全市野生动物栖息地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的巡查及野生动物保护督查工作。各区(市)县也相应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开展鸟类巡护值守和执法检查专项工作。
二是强化巡护。各地以乡为单位划定保护责任区,落实了巡护责任人,对我市大渡河、青衣江、岷江河、马边河流域和国家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鸟类聚居区进行全天24小时巡查监控,做到专人负责,专人巡护。严格执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信息报告制度,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现场处置”。
三是加大宣传。各区县及乡镇利用大小会议宣传保护鸟类、野生动物法律法规。在集镇市场、路口、村委会等地广泛宣传保护鸟类知识,宣传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营造强大的震慑声势,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呼吁市民不乱捕、滥猎、不食野生鸟类。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危害野生动物的非法行为,拒食拒买拒卖野生动物,形成政府部门主管,社会各界和公众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是严厉打击。各地对本辖区乱捕乱猎和非法交易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进行了逐一排查,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联合森林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对辖区内的餐馆、饭店、农家乐和集市、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场所等进行执法检查,坚决打击无证或超越许可范围从事鸟类等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活动以及非法出售、收购、利用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
本次活动期间,全市共散发宣传资料15000份,出动宣传车24台次,悬挂标语45余幅,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4只、猫头鹰2只、藏酉猴1只。检查了全市124家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农贸市场60个、农家乐等餐饮企业128家,未发现超范围经营和驯养的情况。截止目前,全市未发现鸟类等野生动物异常死亡现象。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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