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五次会议
5月26日,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25人,实际到会22人,符合法定人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谭进、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建萍、陈庆文、李举清和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段建华到会指导,副区长刘天华、张波、区政协副主席李林松、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政府办、区环保局等列席会议。
会议分别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谭进、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庆文、李举清主持。会议听取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贯彻执行情况、仁和城市规划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仁和区人大常委会视察城乡规划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仁和区人民法院关于“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报告》、《仁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仁和区人民法院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报告》、《仁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调查报告》。
与会的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对区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仁和区人民法院关于“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等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存在的问题一一提出,希望区人民政府和区级相关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整改,并建议区人民政府和区级相关部门,一是要加强“规划法”宣传,提高规划认识,要发挥区域位置特点,完善城市规划编制、管理机制,加大规划保障力度,积极争取市政府及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支持;二是要加大“环保法”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各界环保意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环境保护基础,加强执法监管和污染防治,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机制,保障环境安全,要加强环保队伍能力建设,加强环保队伍的法律法规、专业技能、综合能力的培训,切实提高环境监测和执法水平;三是要为仁和区人民法院“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营造良好的执行外部环境,要着力强化执行工作的要素保障,加大执行工作信息公开的力度,打造阳光执行,依法穷尽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加快征信体系建设,构建执行威慑网络,同时,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曝光等形式,动员舆论和社会道德力量,促使其履行义务,形成全社会讲诚信,守法律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