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副区长主持召开西区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工作推进会议
李建副区长要求:一是格里坪镇人民政府、各街办和园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职责,进一步做好涉嫌生产或销售“地条钢”企业的“拉网式”排查。二是区发展改革局、区经信商粮局、区安全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在4月28日前,完成对辖区内涉钢涉炉企业的立项审批、环保、安全、国土、能耗、生产许可、工商税务等方面情况的全面清理和核查自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按规定处置并报告区化脱办领导小组办公室。三要严格按照“四个彻底”要求,对涉嫌生产销售“地条钢”企业的相关设备进行拆除,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并追踪已拆除中频炉的去处,做好记录。四要加强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落实“一人一企”政策。建立“划片包干,责任到人”机制,每个涉钢企业要落实一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定期巡查,不定期暗访,不给非法生产留一线生机。五要建立“地条钢”举报机制,区质监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要与市级相关部门对接,统一举报电话,并于4月29日前报区化脱办统一公布。六要做好涉钢企业的公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辖区内所有涉钢企业名称、地址、主要设备、主要产品、法定代表人及联系电话、责任领导及责任人在西区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