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整治 “迎战”雾霾
入秋以来,全省多地屡遭“霾伏”,我市也不例外。雾霾因何而来?何时能消散?为改善大气质量,我市采取了哪些措施?12月26日,带着这些疑问,记者采访了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
雾霾因何而来?
“雾霾的源头多种多样,比如汽车尾气、工业排放、建筑扬尘、垃圾焚烧,甚至火山喷发等等,多种污染源混合作用下都可能形成雾霾天气。另外,气象条件也是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在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下,污染物积聚,便容易形成雾霾天气。
据介绍,受静稳、逆温和高湿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省盆地内今年入秋以来共经历了四次污染过程。
11月2日至6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盆地内发生了今年入秋以来的第一次污染过程,共持续5天,其中6日我市PM2.5浓度达到每立方米64微克。
11月13日至21日,盆地出现了今年入秋以来的第二次污染过程。出现时间早、影响区域广、持续时间长、污染严重是本次区域性污染过程的主要特点。在持续9天的污染过程期间,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47.9微克,约为今年秋季浓度的1.3倍。
11月28日至12月14日,受不利气象条件制约,大气环境承载能力急剧下降,盆地出现了今年入秋以来的第三次污染过程。本次污染过程对我市有明显影响,各项污染指标持续攀升,空气质量较差。
据省环境监测总站监测数据显示,在12月24日入川冷空气影响下,由北向南打破了四川盆地内的静稳、高湿不利气象形势,于12月25日结束了自12月17日开始的今年入秋以来的第四次区域性污染过程。本次区域性污染过程具有持续时间较长、污染范围广、污染程度重三大特点,盆地内大部分城市出现了中度及以上的污染。
如何防治雾霾?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持续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全市累计淘汰关闭高污染高耗能企业35户,7户水泥企业全部完成脱硝设施建设,9户医药化工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严格控制汽车尾气污染,加快构建绿色公交系统,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全面提高能源清洁化率,推进煤炭清洁利用。今年1—11月,我市开展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335天,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81.9%,较去年同期提升6个百分点;PM10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72.6微克,较去年同期改善15.4%;PM2.5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43.5微克,较去年同期改善7.4%,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
“根据专家分析,受厄尔尼诺和拉尼娜现象影响,今冬明春可能出现较以往更加不利的气象条件,容易诱发重污染天气。为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我市在11月初就印发了《广安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方案》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从施工扬尘治理、道路扬尘治理、工业企业烟粉尘污染治理、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机动车尾气排放整治、腌腊制品集中熏制、规范烟花爆竹燃放等八个方面着手,严查各类工业企业、燃煤设备、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等违法排污行为,对超标排放或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罚。
“希望通过综合整治,全市今冬明春不发生人为因素引发的重度污染以上天气,确保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0%以上。”该负责人表示。他同时提醒市民,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变化,在空气污染严重时尽可能减少户外活动时间,关好门窗,多喝水,少吃刺激性食物,外出时戴好口罩,做好健康防护。该负责人还呼吁,市民尽量低碳出行,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共同为空气质量改善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