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切实保障岁末年初农民工工资支付

时间:2016-12-06 11:09:14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一是落实欠薪清偿主体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加快推行农民工工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受分包企业委托直接发放。

  二是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建立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逐步实现信息化实名制管理。

  三是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实行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差异化缴存办法,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四是全面落实业主支付责任。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财政性资金比例低于30%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应实行建设单位支付担保,担保费列入工程造价。

  五是岁末年初加大日常排查力度。在元旦春节欠薪案件高发期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重点检查,凡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的工程项目,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筹措专项资金,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六是逐步完善信用管理体系。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企业,除按照建筑企业动态管理办法,把相关责任企业列入重点监控企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对其资质升级、增项、招投标等进行限制,还可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七是规范建设领域保证金清理。对取消的保证金,收取单位已于10月30日前全面退还到位。对保留的保证金中逾期未返还及超额收取的部分,督促收取单位在2016年12月底前返还完毕。并加强对区市县、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对清理规范工作进行检查,严格追究责任。

投稿:chuanbeiol@163.com
点击展开全文

你遇到过鬼打墙吗,科学家给出了合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