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散雾霾 唤回蓝天——市环保局总工程师邓岗就我市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大气十条”接受专访

时间:2016-09-05 11:53:23 来源:广安日报

  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剑指PM2.5,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大气治理行动计划,明确提出“经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的行动目标。2016年1月1日,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升到新的战略高度,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打下坚实基础。

  近日,广安市环保局总工程师邓岗接受本报专访,就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市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解读。

  邓岗介绍,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共八章129条,不仅实现了与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衔接,也将“大气十条”中的有效政策转化为法律制度,对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内容作了规定。

  邓岗告诉记者,为深入贯彻落实“大气十条”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切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我市成立领导小组,市长亲自挂帅,分管副市长靠前指挥。陆续制定印发《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广安市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城市环境空气污染控制应急预案》《广安市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办法》《关于切实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广安市燃煤小锅炉淘汰整治工作方案》《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整改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举措。累计开展明察暗访195次,督促检查各类项目(企业)1420个(次),发出督办通知54份、督查通报20期,对问题项目进行跟踪督办,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邓岗介绍,近年来,我市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强化扬尘污染治理。集中开展施工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治理,严厉查处抛洒滴漏、带泥行驶、道路乱开乱挖以及擅自清运工程渣土等行为,加大机械化清扫力度,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去年以来,累计规范各类施工工地136处,查处施工扬尘污染案件7件、处罚款40余万元。二是持续整治工业污染。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大力推广清洁生产,深挖污染治理潜力,重点实施电力、水泥、化工等行业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改造;深入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工程,累计淘汰燃煤小锅炉36台、101.32蒸吨。三是扎实开展综合治理。加强城区餐饮油烟排放监管和集中整治,广安城区加装油烟净化器的餐饮场所达300余家;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行为,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四是加大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力度。全市建成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6家,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累计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1.2万辆。五是有序推进油气回收治理。以中石化、中石油加油站改造为先导,带动民营加油站升级改造,完成130座加油站、44台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今年1—7月,广安城区PM10月均浓度降低至76.7微克每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22.1%,已达到省上下达的年度控制目标;PM2.5同比下降6.9%,二氧化硫下降20.8%,一氧化碳下降9.8%,已获得省政府空气质量改善资金448万元。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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