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全面实行“阳光”作业
为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置于政府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有效杜绝随意执法、违法处罚现象,市安监局紧紧依靠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实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阳光”作业。
市安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阳光”作业工作,年初就将安全监察执法计划通过网站等媒体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同时将事故调查、行政处罚结果也通过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开。今年以来,该局依托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将全局的行政权力事项全部录入该平台,要求全体执法人员要依法开展行政管理、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工作,严格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过程中,要根据工作进程,同步将工作开展情况录入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运行平台,实现网上公示与实际办案同步,要求相关人员要在该平台上按照职责权限认真进行审核把关,重点对行政执法的程序、证据收集、法律法规的适用、自由裁量权的把握等环节进行重点把关,严禁出现适用法律不准、程序错误、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办理超期、执行不到位等违纪违规行为,凡受到行政效能问责的,局纪检组同时启动问责程序,并根据相关人员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目前,该局已将2016年以来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网上公示,同时正在积极推动网上同步公示该局的执法活动,群众可以同步查阅相关执法活动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