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发2000个公益性岗位
为深入实施农村贫困家庭就业援助计划,让农村贫困户早日脱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依托公共就业服务功能,于5月在全市820个贫困村启动开发2000个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农村贫困户劳动者就业,助推农村贫困家庭脱贫。
此次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包括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看护、乡村道路维护、保洁保绿、社会治安协理、劳动保障协理及其他公益事项等。贫困村可向所在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站(所)提出申请,经初核后送所在区市县、园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汇总,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后即可实施。每个村申请公益性岗位控制在2—3个,岗位安置对象为:820个贫困村贫困户中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人员(年龄原则上在16—60周岁),并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和特别困难家庭人员。对公益性岗位用人,从就业补助资金“精准扶贫资金”中按每人每月300至500元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使用不得出现转包代管、人岗分离、虚报人数、套取补贴等行为。同时,将建立公益性岗位及上岗人员退出机制,实行村级公益性岗位及上岗人员动态管理,对已经认定设置的村级公益性岗位,待贫困村整体脱贫摘帽后予以取消,对已不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情形或已脱贫的上岗人员,及时退出公益性岗位,确保村级公益性岗位的精准扶贫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