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平正义体现在每一个案件中——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纪实
近年来,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进一步实施和推进,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切实履行知识产权审判职责,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较好地完成了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各项任务,为广安经济、文化建设大发展、大繁荣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判形势逆水行舟
随着经济社会进步,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商家开始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广安中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渐年增多,审理难度也不断加大。
2015年,市中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3件,其中22件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我市22家KTV歌城侵害作品放映权系列案件。这些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呈现案件类型化和权利人主张权利集中化的特点。除上述案件,2013年和2014年,市中院还审理了商务印书馆有限公司诉我市30余家书店销售“新华字典”侵犯作品发行权系列案件以及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我市10余家超市侵害“喜羊羊”、“灰太狼”等卡通形象作品发行权、复制权系列案件。
不仅如此,相比传统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本身就涉及各种新技术、新情况,所涉法理深、更新快、信息量广,所依照的《著作权法》、《商标法》、《刑法》等条文也不断修改,法律关系与技术问题相互交织,案件审理难度较大。同时,由于辖区范围内经济文化水平较低,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不够,导致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被告方对法院的审理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对于侵权行为,多数被告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欠缺、证据意识缺乏,难以辨别什么是侵权、是否侵权以及侵权的法律后果,更不能举示有效证据维护其合法权益,导致其在诉辩中处于被动、弱势地位,也加大了案件的审理难度。如在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我市22家KTV歌城侵害作品放映权系列案件中,经法院传票传唤,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的案件数量达15件,到庭参加诉讼的7件案件的被告抵触情绪强烈,案件的调解难度大。
面对重重困难,市中院迎难而上,2015年,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3件,结案23件,结案率为100%,其中判决结案22件,撤诉结案1件。
谋发展多措并举
针对知识产权案件呈现的特殊性,市中院高度重视、多措并举、积极应对。通过狠抓执法办案、加强部门协调、建立工作机制、扩大法制宣传,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工作。
立足本职,依法履行知识产权审判职责,公正、高效审理案件,提高案件质效,做到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在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我市22家KTV歌城侵害作品放映权系列案件中,虽然被告对审理工作不配合、不理解,审判阻力大,但为了及时制止侵权行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市中院及时通过判决方式就该系列案件进行审结,促进了相关作品的有序传播,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积极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先后采取走访市知识产权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招商局等知识产权行政主管、行政执法部门,深入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其相关企业,调查了解我市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现状及问题,总结探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新特点、新措施,进一步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合作。建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继续推行和落实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审判工作机制,在该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成立了知识产权合议庭,专门负责审理全院各类知识产权案件。
同时,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日等为契机,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知识产权法制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着力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的良好氛围。这些措施的有力实施,有效地保障了知识产权案件的公正审判。
寻突破未雨绸缪
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我市经济、文化进一步发展与繁荣,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及类型将逐步增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紧、任务重。为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市中院在坚持完善已有做法的基础上,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审判和司法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