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被污蔑抹黑章子怡”一案法院给予的结果是什么?事件原由是什么?
时间:2013-10-27 23:46:03 来源:互联网整理
判决书(部分)
范冰冰被污蔑抹黑章子怡
“范冰冰被污蔑抹黑章子怡”一案件发酵于2012年5月29日,当日香港《苹果日报》头条大篇幅刊登了一篇未经证实的“章子怡因情妇说被限制出境”文章。次日,影评人毕成功发表微博称对于章子怡的负面报道系F小姐指使的“诬陷计划”。而随后,黔讯网于5月30日下午刊载了由记者张辉原创的文章《编剧曝章子怡被黑内幕,主谋范冰冰已无戏可拍?》,将F小姐直指范冰冰,并对其进行恶意栽赃。之后,微博和网站文章被广泛转载,事态升级。
范冰冰被诬蔑案终审胜诉
对于本案判决结果,范冰冰女士的代理律师毕建伟表示:“对于案件结果我们表示满意。被告毕成功采用影射言论侵犯范冰冰名誉权利的行为被予以明确认定是本案判决的亮点之一。本案判决对于毕成功的侵权行为明确认定并给予依法惩戒,对于类似行为起到了重要的警示作用。”
而至于赔偿金额方面,毕建伟律师坦言:“本案最终支持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与我们起诉要求的金额确实存在一定差距,但我们也同样尊重当前我国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尊重法官最终的判决。”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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