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管、建、督”持续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时间:2018-10-23 16:15:15 来源:青川县府办
原标题:青川县“管、建、督”持续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1)完善机制“管”。按照《青川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问责办法》,修订完善了“门前五包”责任制、“十二户联洁”、农村环境“庭院三清”等长效管理机制。并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各部门的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管理。(2)增加投入“建”。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投入500余万元用于乡镇环境治理,投入121万元补助乡镇环卫设施建设。争取并落实省级专项债券垃圾治理项目资金610万元,新增环卫车辆7台,新增垃圾桶、果皮箱891个,新改建厕所38座。(3)动真碰硬“督”。实行“半月调度、每月通报、定期上报”制度,并通过官网向社会公开信息。截至10月23日,发现问题12个,已整改10个。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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