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提高到每年3360元

时间:2017-04-05 15:26:37 来源: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3月31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衔接,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在扶贫开发中的托底作用,我市结合实际,出台《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与其他扶贫政策一起形成合力,为农村贫困群众脱贫奔小康发挥积极作用。

  《实施方案》提出,从2017年开始,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由原来的每年3120元提高到每年3360元,超过全省每年3300元农村低保低限标准和年度动态调整后的国家扶贫标准。我市将有18.29万群众享受这一红利。

  此外,《实施方案》还包括: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实行按户按标施保。对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的农村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各地统筹使用相关扶贫开发政策;完善农村低保家庭贫困状况评估指标体系,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快建设核对信息平台,精准识别农村低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群众都能获得帮扶和救助;加强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走访调查,及时掌握农村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人口、收入、财产情况;健全信息沟通机制,加快推进低保信息系统和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信息共享和无缝衔接,强化定期会商和信息核对,确保信息准确完整、更新及时。7月1日起,我市低保实行网上审批,并纳入全国低保信息系统管理,和扶贫系统衔接。

  除“规定动作”外,我市还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创新《实施方案》,确保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低保家庭,因产业、就业扶持使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实行渐退帮扶,继续享受6个月低保。”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负责人乔荣介绍说,这一政策纳入《实施方案》中,主要为有效化解返贫现象,“扶上马送一程”,帮助贫困群众稳定脱贫。

  同时,我市正在进一步探索资金统筹使用方法,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推进社会救助资金统筹使用。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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