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法院创新工作举措实现审判执行 “四”突破
时间:2015-12-03 11:59:46 来源:川北在线
近年来,通江法院立足执法办案抓质效,司法为民抓服务,规范制度抓管理,队伍建设抓素质,深入推进全院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创新举措,审判执行工作有新突破
一是创建类型化合议庭。针对民商事案件“案多人少”,“杂而不专”的情况,通江法院创全市之先例,于2015年初整合民一、民二和诺江法庭审判力量,对案件较多、专业性较强的婚姻家庭类、劳动争议类、侵权赔偿类、合同类等案件组建了4个类型化审判合议庭,实现了审判资源的优化,案件管理的归类、裁判标准的统一,审判效率和裁判精准度全面提升。自类型化合议庭创建以来,婚姻家庭类、合同类、劳动争议和侵权赔偿类案件的结案率分别较过去同比上升1.36、7.04、3.33个百分点。二是实施“50、80”工程。近几年来,通江法院创新实施了审判工作“50.80”工程(可以公开开庭审理的刑事案件在案发地开庭不低于50%,涉农民事案件到案发地开庭不低于80%),在各乡镇开展巡回审理52次,有效加大了巡回审理力度,切实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三是开展专项审判活动。近两年来,通江法院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专项审判活动。对涉“食品药品安全”、“毒品”、“破坏环境资源”、“危险驾驶”等刑事犯罪和“民间借贷”、“农村土地纠纷”等社会问题给予了有力地打击和化解。四是建立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按照“能调则调、调判结合”的原则,通江法院进一步强化了诉前、诉中调解和执行和解工作。极大缓解了诉讼压力,有力贯彻了“以调促和”的司法理念,不断促进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五是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审机制。2014年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联合制定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的意见》,开辟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绿色通道,平均审限由原来的20天缩短至10天,提高了办案效率,实现了轻微刑事案件的快速审理。六是强化执行能力建设。以打造“三化”(警务化、优质化、年轻化)执行队伍为抓手,以建立乡镇联动执行平台为基础,以构建“诚信”执法体系为重点,实现了执行队伍、执行机制、执行环境、执行方式的全面推进。将393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实行公开曝光,已促使部份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同时对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司法拘留72人,罚款2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人。
二、夯实基础,法庭建设有新突破
一是优化法庭布局。针对通江地域辽阔、人员分散、审判力量不足、法庭干警开通学的现状,为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通江法院大胆探索创新,将原11个基层法庭整合为6个中心法庭、5个巡回审判点,建立了快捷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网络。二是创新管理模式。探索“三统一”(立案、分案、归案)、“三集中”(办公、学习、管理)、“三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效、司法公信)的管理模式,实现了基层法庭的全新打造和规范管理。三是加强文化建设。针对涪阳中心法庭、杨柏中心法庭、永安中心法庭地方人文特色,分别打造“红、和、法”文化法庭,展示法庭形象,有效提升了基层法庭干事创业的正能量。四是强化基层保障。更换了6个中心法庭的办公设备,新建了伙食团,建立了福利保障“优厚”和晋级晋职“优先”的法庭干警优待机制,大大提升了法庭干警扎根基层努力工作的积极性,激发了基层活力。
三、强化推进,公正司法有新突破
一是推进三大平台建设。全面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建立了“通江县人民法院门户网”、“四川法院执行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络平台,启动了LED触摸屏和12368短信等电子平台,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审判流程的公开更加落地。二是推进审判责任落实。启动了合议庭办案机制,推行了主审法官审签法律文书制度,制定了《关于构建审判质量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案件回访制度》、《立案补充规定》、《审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机制,进一步落实了审判责任、保证了审判质效、规范了司法行为,提高了干警的司法能力,推进了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完善常态监督方式。建立了邀请旁听案件、不定期开展走访和定期寄送工作通讯的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人民代表的监督更加常态;完善了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活动同步接受检察监督的制度,法律监督更加有力;开通了接受社会监督的举报电话、信箱和“我对院长有话说”等互动交流平台,监督的触角进一步延伸。
四、创新机制,队伍建设有新突破
一是建立干警培训机制。通江法院针对新进干警多,年青干警比例大,人才青黄不接的现状,通过建立“自我培训” “互动培训” “外派培训”等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培训模式,加强了对年青干警的培养和使用,解决了基层法院人才断层的问题。四年来,组织院内骨干开展类型化审判业务培训35期,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与西政进行“传、帮、带”互动培训3批次15人,选派干警到中国政法大学、厦门大学等考察学习达197人次。二是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探索按照干警的工作岗位设置职责目标,并重点以审判质效“四评”(案件评查、问题评析、质量评比、责任评定)为依据,设定考核分值、叠加计入档案的积分量化考核办法,并与评先评优、晋级晋职、选派学习紧密挂钩,加强绩效考核成果运用,从而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确保了审判质效的稳步提升。三是建立监督巡查机制。制定了《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量身定做“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提醒卡”, 在中心法庭建立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实行“一督查一通报一整改”等方式加强监督巡查,有效规范了司法行为,改进了司法作风。四年来,先后有31个集体和88名个人被上级部门表彰。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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