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采取积极措施 切实维护林农利益

时间:2015-10-13 08:27:56 来源:凉山州政府门户网站
  为确保林农及时掌握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兑现信息,防止林农的切身利益受到侵害。最近,凉山州林业局与凉山州纪委共同编印了《生态补偿金领取须知》。

  《生态补偿金领取须知》对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明确,一是明确了国家级、省级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14.75元;二是明确了生态公益林所在位置、面积、范围(四至界线)即管护区域;三是明确了尽到管护责任后,每年应领取多少补偿金,属于均股均利的,需要知道自己所占的股份,每年应领取补偿的金额;四是明确了获得生态补偿金是每户林农的权益,尽职尽责守护好生态公益林,确保生态效益的充分发挥是林农(或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履行的义务;五是明确了县市林业部门每年对公益林的管护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管护质量的好坏,确定生态补偿金兑现的数额;六是明确了生态补偿金兑现时间为最迟每年的12月31日之前,并按考核兑现,兑现方式采用“一卡通”发放,或由林农持有效证件现场签字后发放,以方便、快捷于林农。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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