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书豪画战术 运动员劳动纠纷适用劳动法

时间:2014-03-11 18:10:55 来源:法邦网

林书豪画战术

哈佛高材生、大名鼎鼎的林书豪画战术,人们都说,林书豪有名教头风采,干脆就叫“林教头”吧,林书豪现在是最炙手可热的明星,而他的商业价值更是了得,他的身后,有着广阔巨大的中国市场,这是任何人都无法比拟的优势。林书豪凭借自己的努力,在美国篮球界站稳脚跟,而林书豪画战术,以他的头脑,将来或许可以考虑往教练的方向发展。

12日,火箭在主场面对奇才打得紧张,比赛最后时刻“豪小子”林书豪更化身为“麦克海林”,拿着总教练麦克海尔的战术板直接指导队友,而正牌的教头却只在旁边帮忙扶战术板,这一幕被拍下后引起网友讨论,甚至还有球迷戏称林书豪在这时候变成《灌篮高手》里的藤真健司。

运动员劳动纠纷适用劳动法

职业运动员由于其行业的特殊性,是否应被认定为劳动者,适用劳动法存在很多争议。笔者认为,在目前的法律体制下,职业运动员与俱乐部的劳动纠纷应当适用劳动法。

首先,职业球员和俱乐部之间的关系符合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关系的确认。

根据劳动部发《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规定,确立劳动关存在三个标准:

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目前我国的职业俱乐部都是独立的社团法人,当然能够作为劳动关系的主体。

二是劳动者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在我国,运动员所从事的训练、比赛、公益、宣传等活动都是在俱乐部的安排下进行的,而俱乐部则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为运动员发放工资、奖金,缴纳社会保险,可见运动员要服从俱乐部的安排管理,而俱乐部也为运动员的劳动支付了报酬,完全符合该标准。

三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俱乐部的设立就是为了参加比赛,职业运动员的训练、比赛显然是俱乐部最主要的业务。

林书豪画战术,正牌教练靠边站,职业运动员与俱乐部的关系完全符合劳动法关于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应该受劳动法调整。在劳动过程中,遭遇劳动纠纷,可以向律师多咨询。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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