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拔枪制止哄抢 使用警械违法
警察拔枪制止哄抢
警察拔枪制止哄抢,村民这是哄抢橘子,警察就拔枪,这是什么世道啊。警察抓不住坏人却用这种方法对待良民,警察能不能再怂点。
当日上午11时许,一辆宁宁A·73317牌照半挂货车,拉运着整车的橘子,行驶到青兰高速公路柳沟河收费站附近时,失控撞上护栏后发生侧翻。货车上整筐的橘子顺着高速公路护坡滚落,大量橘子滑落到农田里。闻讯赶来的村民们,依然手提编织袋准备伺机捡橘子,胆大的村民试图靠近橘子,被现场看守的交警立即喊退。接到报警后,高速公路支队柳沟河大队交警到达现场,交警立即联系到救援车辆,准备将横躺在路边的半挂货车脱离,同时交警下到护坡,帮助货主守住橘子。当晚7时30分,两起事故现场都清理完毕,道路恢复正常。由于橘子被砸烂,高速公路路面有橘子汁,夜间会结冰,交警洒了融雪剂,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减速慢行。
使用警械违法
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警棍 、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等驱逐性、制服性警械:
(一)结伙斗殴、殴打他人、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二)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运动场等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
(四)强行冲越人民警察为履行职责设置的警戒线的;
(五)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
(六)袭击人民警察的;
(七)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和公民人身安全的其他行为,需要当场制止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警械,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当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制止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
村民哄抢不是上述情形之一,所以是违法的。(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