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八爸爸去哪儿黑幕原文 恶意诽谤已犯罪

时间:2013-12-24 18:55:03 来源:法邦网

导语:

八一八爸爸去哪儿黑幕原文,人家孩子就是可爱了点,红了点,有人就眼红了。这种人是不是不允许世界上有美好的东西存在,有了也要破坏啊。对这种人就不能原谅,你信口开河,可是孩子怎么想:“为什么我什么都没做,就有人这么说我。”孩子以后会变得畏首畏尾,你的目的是毁了这个小孩吗?不明白了。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在网上随意造谣,情节严重的,就已经构成刑事犯罪了。我们来看下具体规定吧。

事件回顾:

八一八爸爸去哪儿黑幕原文作者向王诗龄道歉遭拒:已犯罪

近日,《爸爸去哪儿》中王诗龄Angela被人写黑帖中伤,炮轰王诗龄推Cindy、撒娇、脾气大等毛病。对此,在《爸爸》行将结束的这几天,有网友为王诗龄鸣不平,要求向王诗龄道歉。《八一八爸爸去哪儿的黑幕》的作者站出来承认这篇帖子是自己所写,表示当时心情很不好、看到王诗龄很火,自己想瞎写点什么,才胡编乱造了这个帖子。

对此,王岳伦微博称:“我郑重的告诉你:我们全家不会接受你的文字逻辑狗屁不通的虚假道歉!你已经给我们全家,爸爸去哪儿节目组,以及湖南卫视的声誉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你假冒节目组摄像师和恶意传播已过500等已构成刑事犯罪!”网友纷纷表示,爱王诗龄Angela,应该多些宽容,去发现她的闪光点!

法邦时评:

恶意诽谤已犯罪

最高法关于网络造谣犯罪的司法解释中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也就是说,以上行为是构成诽谤罪的客观方面。造谣者在道歉中称,表示当时心情很不好、看到王诗龄很火,自己想瞎写点什么,才胡编乱造了这个帖子。显然属于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谣言,已经涉嫌诽谤罪。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不要诋毁小朋友

@陆豆芽Beansprouts:我还没有看《八一八爸爸去哪儿黑幕》原文。但是我希望无论什么都不要诋毁小朋友。王岳伦太牛了!支持这样的好爸爸!

@易八达:近日有"黑心"人士恶意在网络上造谣,造成不良影响的“八一八爸爸去哪儿黑幕”的原文作者,在网上向王诗龄致歉,可你的不良行为已经玷污了孩子纯洁的心灵,能原谅吗?

@我爱马尾辫_:可爱的小公主Angela王诗龄,不要在意别人去说什么,做好你自己就好!你就是你,独一无二的王诗龄!

结语:

《爸爸去哪儿》是个很有爱的节目,大家都爱看,警告坏人不要再打孩子的注意,他们是最纯洁的天使。如果您也有被网络造谣的不幸遭遇,请速速联系律师,尽量挽回损失。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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