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紫否认恋富豪 自由恋爱受限制
杨紫否认恋富豪
杨紫否认恋富豪,坏女人爱男人的钱和权,好女人爱男人因有钱和权而产生的自信、精力充沛和乐观进取。还好殊途同归。女人喜欢富豪,有什么不行的。要是有的话,承认也没关系,早都实行恋爱自由了。但是,女星跟富豪多以悲剧收场。
12月14日晚,“2013中国企业领袖与媒体领袖年会”在京举行,童星出身的杨紫获得“ 广告价值明星”奖,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近年来都在努力转型,希望能以更成熟的形象示人。杨紫当天身穿一袭白色蕾丝长裙现身,十分淑女。问到为何如此穿着,她笑言:“我已经21岁了,想成熟一点。”提起这条裙子与婚纱酷似,杨紫略带羞涩称,称自己还没有想这么长远。刚度假回来的杨紫,被传恋上了某富豪,对此她予以否认,强调自己还是单身。
自由恋爱受限制
1、近亲不能谈恋爱
现行婚姻法第二章第七条明文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己身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旁系血亲:是指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非直系血亲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当然,近亲谈恋爱也是不受保护的。
2、同性不能谈恋爱
同性恋婚姻目前在绝大多数国家都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但经过同性恋者的不懈努力,已经有几个国家在法律上承认了同性婚姻。例如,德国法律已承认同性婚姻,荷兰同性恋者不但可以合法结婚,也可以合法离婚。
我国《婚姻法》解释三中,明确强调了结婚的条件,其中第一条就是: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目前,我国《婚姻法》不允许同性恋婚姻,国家法律承认男女双方自愿结婚,但并未出台对同性婚姻的法律制度。
以此类推,同性恋爱也是不被允许的。
3、有妇之夫、有夫之妇不能谈恋爱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如果有人干涉您的婚恋自由的,一定要找律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