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委爆炸 初步判断为人为事件
山西省委爆炸
山西省委爆炸,还连续发生了几起,不过更恐怖的是:警方初步判断是人为的,难道是谁蓄意对山西省委进行爆炸行为?
据悉:11月6日7时40分左右,在太原迎泽大街山西省委附近,连续发生数起小型爆炸物爆炸。爆炸发生后,公安部门组织了排爆小组,现场工作结束后,未发现其他爆炸物品。公安民警在现场发现 、电路板等爆炸物。目前已致1人死亡1人重伤7人轻伤。初步判断,爆炸系人为制造。当日10时30分许,迎泽大街解除交通管制,恢复双向通行。目前公安部门正在全力侦破此案。
人为爆炸行为涉嫌犯罪
如果此次的爆炸山西省委案件是人为事件,那么就存在犯罪行为。我国对爆炸行为进行了严厉的规制。
爆炸罪,是指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杀死杀伤不特定多人、毁坏重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我国刑法对此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年第一款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七条使用爆炸、投毒、设置电网等危险方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或者非法狩猎罪,同时构成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或者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爆炸行为杀伤力比较大,危害的范围广,特别是对山西省委这样的政府机关进行爆炸,是对国家权威的挑战,即使自己有什么不满,也可以通过正当合法的手段去解决,就这样炸山西省委未免也太不理智了。(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