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探秘:刘邦为何要将秦朝的礼制废除 并以鲁儒为核心?
问题来了,袭秦之汉为何不恢复秦朝的“法治”,却反而重定礼制?据《管子》载:在上古时代,未有君臣上下之别,纲常伦理之分,人群聚之只为能存活于世。在没有制度约束的时代,“智者诈愚,强者凌弱,老幼孤独不得其所。”为了改变这个局面,有贤人挺身而出,制定出礼法,“为民兴利除害,正民之德”。礼,自此始。礼对于新生的汉王朝来说意义重大。礼能够发挥与严刑峻法几乎同样的效果却更易于百姓接受,因为其能够从道德的、人内心的层面上约束、引导个人的行为而不是从外部通过严刑苛律来压制个人内心的欲望、强制营造一种高压的恐怖来维稳,秦亡原因之一就在于秦律太过于严厉苛刻。百姓们历经战国动乱、暴秦律法、秦末战争,饱受秦律与战争之苦,汉初先废秦律再定礼制,在制度层面上用一种温和的方式使百姓喘口气儿,维护社会稳定。
秦朝虽然多严刑苛律,但也有礼的存在。早在西周时期,秦人就已经有一定程度的定居生活,并成为周的附庸,开始吸收周文化;后周王室衰微,被迫东迁,秦人护驾有功,受封岐山以西之周王室故王畿,不可能不受到周文化的影响。礼源于周公,可以说周文化就是礼文化,礼是主张有尊卑之分、维护等级秩序及纲常伦理的,所以,从一开始秦文化里就带有“礼”的印记。同时“始皇帝”的称号以及相配套的礼仪制度的建立是李斯“与博士议曰”所提出的,而博士是以儒生为主体的参政人员(叔孙通就是秦朝博士),最关键的是李斯乃是主张礼法并用的大儒荀子的弟子,所以不难看出儒家思想对统治思想的渗透。秦亡揭示了法主儒辅这条路行不通,汉朝取其精华、去其糟泊,主儒之礼,以法辅之,以礼为中心来重建等级秩序,巩固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