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悬疑:枭雄曹操为何非要杀伏皇后?(2)
实际上,建安十八年曹操做的几件事,已然预示了这个结果。其一,将全国十四州合并为九州,以巩固自己作为丞相驾驭地方的权力;其二,将原来的幽、并二州及司州(今河南洛阳东北)的河东等四郡并入自任州牧的冀州,以进一步扩展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其三,将女儿曹宪、曹节、曹华三姐妹同时送人宫中,封为夫人,以抵御残存且颇为强大的后族势力。
斯年春天,他还曾起兵四十万,亲征孙权,旋即退兵,说对方军容严整,难以取胜,好奇葩的借口。我个人以为,他是在试探孙权的实力,刘备远在西南,对中原腹地构不成威胁。这种试探暴露了他的守成心态,——就这么着吧,六十岁的人了,有此霸业,足矣!也正是因为这种守成心态,促使他容不下任何危及其既得权益的力量存在,正所谓“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也”。
伏皇后的家族势力,恰恰是汉末仅存的一股与曹操不合拍的力量,必须加以剪除。从案子侦办过程与结果来看,大概情形也能反映他的这种心态。
裴注《曹瞒传》载曰:“公(曹操)遣华歆勒兵入宫收后,后闭户匿壁中。歆坏户发壁,牵后出。帝时与御史大夫郗虑坐,后被发徒跣过,执帝手曰:‘不能复相活邪?’帝曰:‘我亦不自知命在何时也。’帝谓虑曰:‘郗公,天下宁有是邪!’”画面感很强很凄惨,一副不容商量的架势。
伏皇后的两个儿子被鸩杀,六个兄弟以及宗族百余人被连坐而死,流徙涿郡的,只有十九人,而且都是妇孺。显然,曹操是绞尽脑汁绝其后患的,这是一桩有预谋、分步骤制造出来的冤案。《拾遗记》里说“伏皇后聪惠仁明,有闻于内则”,怕是言不由衷,尤其那个“明”字,简直不着调儿。审时度势,曰明。如果伏皇后在曹氏三姐妹同时晋封贵人的时候,识相些,知趣些,主动让出皇后之位,我不知道曹操会怎么处置啊,反正肯定不至于被偷偷杀死,更不会祸延家族。
故事无论悲喜,在此终将落幕。对汉献帝而言,可资利用的宦官,早已成为历史,如今外戚势力也流水落花春去也,仅有的翻盘链条完全断裂,他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孤家寡人。建安二十年五月,曹操进爵魏公,加九锡、建魏国;六年后,曹丕代汉,魏王朝诞生,东汉正朔就此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