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5博士后被曝在妻子孕期出轨后续:当事人如今入职香港名校,女方再举报(2)
这事发展到今天,已经不是简单的感情纠纷了,它已经演变成一场关乎规则和底线的公共事件。
从法律层面看,,这里面至少有三层意思:
第一,骗感情就是侵权,必须付出代价。
《民法典》有明确规定,自然人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
这里的人格权,不光指生命健康,也包括基于性自主权和知情权的人格利益。
你故意隐瞒已婚的重大事实,让对方在被欺骗的情况下和你恋爱、发生关系,这从根本上就违背了对方的真实意愿,直接侵害了对方的人格尊严。
法院判他侵权,让他赔钱道歉,于法有据,清清楚楚。
第二,师德师风不是空话,高校有责任把好关。
教育部门对高校教师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明确要求,绝不仅仅是把课上好就行。
一个在学生妻子孕期出轨的博士后,他的人品底色,配不配为人师表?
高校在聘用研究人员时,背景审查不能走过场,这种已经通过法律判决和单位处分记录在案的严重道德污点,理应成为一票否决的关键项。
这不仅是保护学生,也是维护象牙塔最起码的清白。
第三,道歉不是终点,真诚悔过才可能换来谅解。
从法律上讲,他赔了钱、道了歉,这个案子就结了。
但从道义上讲,这笔账远没有完。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一个人如果只踩着底线行走,甚至屡次突破底线,那无论他学历多高,头上光环多亮,都走不远。
强制执行才道歉,和发自内心的悔过,那是两码事。
公众的审视,新单位的审查,其实都是在追问同一个问题:一个把责任和忠诚抛之脑后的人,还值不值得被信任?
学历可以过滤学渣,但过滤不了坏人,这句话虽然扎心,但很真实。
咱们敬佩莫女士这种一追到底的勇气,她不仅是为自己讨公道,也是在用行动拷问咱们社会选人用人的标准:才和德,到底哪个更重要?
一个人如果根基不正,站得越高,也许日后带来的隐患就越大。
香港城市大学这次的审查,不止是在查一个人的履历,更像是一次对人品和才华哪个更重要的公开表态。
大家觉得,像这样的高端人才,在私德上有了这么大的污点,还配不配继续留在顶尖的学术机构里呢?
如果你是学校的负责人,面对这样的履历,你会给他机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