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女生遭派出所教导员猥亵 判决书披露猥亵细节(2)
判决书载明,被告人李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指控被告人李某实施强制被害人"口交"的猥亵事实主要依赖于被害人单方陈述,与其他证据之间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依法不应认定。
霞浦县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胁迫手段强制猥亵他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李某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可酌情从重处罚;系利用职便实施犯罪,可酌情从重处罚;猥亵手段恶劣,可酌情从重处罚;承认指控的犯罪,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情节,对其予以从重处罚。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经查,指控的"口交"事实不仅有被害人陈述直接证实,还得到相关证人证言、书证、物证及鉴定意见的印证,足以证实,故上述辩护意见,不予采纳。最终,李某犯强制猥亵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张先生表示,李某未当庭提起上诉。
3月21日,霞浦县公安局相关人士告诉新黄河记者,目前李某的一审判决已经判下来了,现在在生效期内,等判决生效后就开除。
女孩经常做噩梦,多次出走和自残
张先生称,事情发生后,小君常常崩溃或者做噩梦,之前还多次离家出走,现在又独自跑到江西。2025年8月,事情发生两个月后,妻子给张先生发来小君拿小刀划自己手臂的画面,血染红了她的手臂。妻子哭诉:"两个手臂全是口子,现在她心情不好,说了她还发火不让我进去,看都不让我看。"张先生说:"别发火,慢慢开导下。"
"我们在牙城镇,很多人都知道了这件事,街道上经常有人议论纷纷,有的人传我女儿被强奸,甚至还有人传我老婆被强奸。"经过此事,张先生妻子无法承受压力,回到了四川老家,在牙城镇的店也关了。
张先生和妻子的聊天记录
"她现在的情况是一下好一下坏,好的时候很乖,坏的时候情绪很差。"对于小君的情况,张先生非常忧心。小君离家出走一共有四次,最开始是先去霞浦县城,后来去了安徽、泉州,如今又去了江西。"去霞浦和安徽的时候有和我们说,后来有些风言风语,一些朋友都远离她,时间久了越来越严重,后来去泉州的时候也不和我们说,把我拉黑了信息也不回。"张先生说,这次去江西女儿说要出去但没说去哪里,妻子拿了200元给她,她提着行李箱就走了。直到这次判决下来后,小君人仍在外地。如今,张先生只能小心和女儿交流怕伤及她的情绪,只知道她人已在外面打工。
目前,张先生打算向霞浦县检察院申请抗诉,并且请律师计划提起民事赔偿。在他看来,自己女儿受到了影响一生的伤害,而施害人仅仅只判2年9个月,这让他无法忍受。"到目前为止,派出所包括李某的家属,都没有找我们表示过任何的道歉,只有李某在开庭时说了一句"对不起。""张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