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发布20个防诈关键词 看到要注意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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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引流
快递引流是指诈骗分子利用快递包裹作为媒介,通过在快递包裹里附加传单或小礼品吸引受害人注意,引导受害人扫码添加联系方式,再将其拉入诈骗群聊中,进而实施诈骗。
警方提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要随意扫描快递里的二维码,遇到邀请进群、转发可领礼品等情况,务必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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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
当前,利用虚拟货币洗钱已成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以及转移涉诈资金的手法之一。诈骗分子通常以“虚拟货币投资理财”为名搭建虚假平台诱导受害人进行投资,并以线上交易存在风险等理由,扮演“币商”上门指导受害人操作,从而骗取受害人钱财。
警方提示:虚拟货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所谓“兑换虚拟币投资”均为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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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诈工具人
“电诈工具人”是对帮助电诈团伙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相关人员的统称。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中,诈骗分子为完成违法犯罪行为,需要大肆收购、获取“两卡”和个人信息,发展跑分洗钱、推广引流等网络黑灰产,利用多种手段诱骗群众成为“电诈工具人”。
警方提示:订购现金花束、扫码送礼品、帮助取现、出售电话卡和银行卡……这些看似平常的事情很有可能“埋雷”。面对花样百出的诱骗手法,务必增强自身识骗、防骗、拒骗能力,不做“电诈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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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行为
“帮信行为”是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行为,即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技术支持或帮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该行为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情节严重的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警方提示:“帮信行为”看似获利,实则可能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将面临法律严惩。任何出租、出售“两卡”或参与引流、洗钱的行为均属违法犯罪,切勿贪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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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卡
“两卡”是手机卡和银行卡的统称。手机卡不仅包括日常使用的移动、电信、联通、广电等运营商的电话卡,还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以及物联网卡。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以及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如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
警方提示:买卖或租借“两卡”均涉嫌违法。切勿将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出租、出售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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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黄金
这是一种新型洗钱手段。在电诈案件中,诈骗分子通常以各种理由诱导受害人进行线下取现、购买黄金或其他易变现物品等操作,再通过跑腿、网约车、快递等方式将现金或财物直接交付给指定人员,以逃避资金监管和侦查打击。
警方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