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租客拖欠房租被告上法庭 扛80斤硬币到法庭履行债务

时间:2021-08-13 23:40:02 来源:今日头条
    原标题:南宁一租客拖欠房租被告上法庭 扛80斤硬币到法庭履行债务 

    【南宁一租客拖欠房租被告上法庭,扛80多斤硬币到法院履行债务...... 】龚某因拖欠租金成被告,南宁市西乡塘法院高新法庭进行调解时,其同意向房东支付租金、违约金等6000元。然而龚某却赌气将重达80斤的6000枚1元硬币拿到法院履行债务,但是银行一天时间无法完成这些硬币的清点工作。龚某由于妨害民事诉讼秩序被法院依法口头训诫。最终龚某变更债务履行方式,将6000元转至法院账户,将债务履行完毕。
  南宁高新区的韦某将名下一套房子租给龚某并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今年3月,韦某催促龚某支付3月份及未来三个月租金时,龚某一再拒绝支付,并表示要解除合同。刘某便将《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寄给龚某,让龚某收到通知书的6天后搬离。韦某认为,龚某逾期交付租金并中途单方面要求解约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且龚某搬离日期晚于收到《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的时间,应当支付相应的房屋占用费及违约金,故将龚某告至南宁市西乡塘法院高新法庭,要求龚某支付租金、房屋占用费、违约金等共计9800元。
 
  8月4日下午3时,南宁市高新法庭法官组织双方调解并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龚某在调解当天向原告韦某支付租金、违约金等费用共计6000元。
 
  “砰”的一声,当日下午4时,龚某等人将两袋沉甸甸的硬币砸在了南宁高新法庭304调解室的桌上,称这是支付给韦某的履行款。龚某称这些1元硬币共有6000枚,硬币也是法定货币,任何人不能拒收。
 
  调解协议的履行陷入了僵局,即使韦某同意接受硬币,但6000枚硬币仍难以清点。当天,法院工作人员用推车将80多斤硬币推到附近的银行,打算把硬币存进银行后再转给韦女士。然而银行方面表示,距离下班时间仅剩半个小时,不足以完成清点硬币和存款工作。主办法官希望龚某可以通过微信或者银行卡转账的方式履行还款义务,但龚某予以拒绝。法官告诫龚某,若拒不变更债务的履行方式,法院可以对其采取司法惩戒措施。虽然龚某的行为未造成不良后果,但妨害了民事诉讼秩序,法官依法以口头方式对龚某予以严肃地批评教育,并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龚某最终同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6000元转至法院账户,将债务履行完毕。
 
  为了泄愤,故意用硬币支付执行款,这种行为不仅不道德,而且涉嫌违法。根据《民事诉讼法》111条的规定,“以其他方法妨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等处罚。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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