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术后纱布遗留体内2年 再挨刀取出后胸部大小不一(2)

时间:2017-07-23 19:42:46 来源:新浪网
 
    最新进展
 
    患者:医院要误工凭证,我哪有?
 
    40多岁的患者傅女士表示,两年前的手术费和这次取纱布的手术费一共8000多元,医院说如果想要超出的赔偿款,就得拿出之前两年间复诊、误工的凭证,“受了两年的罪,谁会想到是因为医疗事故造成的,我又不是存心想打假,实在没有保留什么证据,医院这样的要求是不是在刁难患者?”
 
    傅女士称,她和医院先后进行了两次交涉,“第二次协商时,一位调解中心主任述完一堆流程后直接离场。就算家属说话大声了一点,但不至于导致一位处理纠纷的专业人士直接走人。”
 
    对此,当事人、医患沟通中心李主任解释说,当时的情况是傅女士和丈夫一直很冷静,但她的一位哥哥比较激动,听不进院方解释,并让他走人。为避免直接冲突,他才暂时离开。
 
    医院:私了赔付上限2万,还在协商
 
    据处理此事的医院负责人表态,出了事故医院当然会赔偿,但第一次手术是成功的,切除了傅女士胸部纤维瘤,目前协商的赔偿,主要针对遗留纱布导致的二次手术,这一块的费用医院可以承担,但傅女士目前出具的证据,除了第二次手术的相关费用,并没有因为这块纱布导致她误工、鉴定、护理、营养以及乳房损伤等费用的直接证明,根据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规范最高限测算,目前医院只能赔付1.7万,另加她二次手术费用。
 
    李主任称,目前南京市对于医疗事故处理有相关规定,患者与医院双方私了处理的纠纷,最高赔付额是2万元,超过2万的,必须经过第三方也就是从人民调解委员会走流程。据透露,将于今年7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医疗纠纷处理条例》会有相关规定,“医疗纠纷索赔金额2万元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自行协商处理”。
 
    李主任表示,此事已和病患家属约好,本月底进一步协商。
 
    傅女士表示,治病救人的事情来不得半点马虎,医院应从此事中吸取教训,同时也希望医疗卫生部门应制定出台细则,一旦发生“手术遗留物”事故,具体情况到底应该赔偿多少钱得有明确的标准,公平公正便于操作,这样才能保护医疗机构和患者双方的权益。傅女士表示,她将维权到底,不排除采取走法律途径解决这件事。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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