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
本报讯(记者孙婧怡)7月27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韩胜军,副主任杨中东、李荣虎、郭久龄、薛梅、陈平及13名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区长李文运,区法院院长张林才,区检察院检察长郭庆,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区政府办公室、财政局、审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负责同志,各镇人大专职主席或副主席、街道代表联络室主任或副主任以及有关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政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区法院分别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孙剑楠为武清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任命沈书奎为区审计局局长,免去雷永良的区审计局局长职务;任命朱海深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城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陈宁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任命常丽娜为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副主任;任命李月颖为区法院立案庭庭长,免去刘善国、陈亮、张树明武清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韩胜军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根据《天津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首次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5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区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审计问题的说明,作出了关于批准2015年区级财政决算的决议。会议认为,2015年,区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贯彻区委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区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圆满完成了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调整预算任务。区审计部门依法履职,主动作为,真实客观反映了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的监督作用。会议建议区政府要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强化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要创新财政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充分发挥财政部门服务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要强化审计监督,抓实审计建议意见的落实,充分发挥审计的制约和促进作用。
会议还进行了换届选举学习培训,与会人员学习了有关情况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