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出台新措施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时间:2017-08-02 23:39:36 来源:四川政府网
原标题:广元市出台新措施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近日,该市出台《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五条措施》,主要提出:(1)鼓励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培育。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对首次成功申报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4万元申报补助。(2)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对首次成功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成功复审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复审补助。(3)加强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申报和平台建设。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市级、国省科技计划项目分别优先支持、重点推荐。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建设国、省、市自主创新平台,除享受国、省政策补助外,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给予优先支持。(4)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专利和成果转化。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形成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对形成的专利给予专利申请资金优先资助。对自主知识产权、独占许可引进的高新技术成果或专利技术产业化,市科技专项资金给予立项支持。(5)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经认定的 高新技术企业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用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
目前,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25家,其中广元思必达、壮牛科技等8家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初审获批,四川联美、亿明生物6家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获批。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博士19名、其他高层次人才90名,引导返乡创业者3100余人。
近日,该市出台《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五条措施》,主要提出:(1)鼓励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培育。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对首次成功申报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4万元申报补助。(2)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对首次成功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成功复审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复审补助。(3)加强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申报和平台建设。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市级、国省科技计划项目分别优先支持、重点推荐。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建设国、省、市自主创新平台,除享受国、省政策补助外,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给予优先支持。(4)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专利和成果转化。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形成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对形成的专利给予专利申请资金优先资助。对自主知识产权、独占许可引进的高新技术成果或专利技术产业化,市科技专项资金给予立项支持。(5)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经认定的 高新技术企业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用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
目前,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25家,其中广元思必达、壮牛科技等8家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初审获批,四川联美、亿明生物6家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获批。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博士19名、其他高层次人才90名,引导返乡创业者3100余人。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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