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中级人民法院力争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时间:2016-06-03 13:32:50 来源:广元新闻网
6月2日,记者从广元中级人民法院“力争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元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将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为今年重点工作之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破解“执行难”专项治理活动,破解“执行难”顽症,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广元中级人民法院力争在两年内最终实现“四个基本”: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得到基本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人民法院执行权威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广元中级人民法院在2017年6月底前,力争辖区基层法院有50%基本解决执行难,实现执行完毕案件占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80%以上,执行标的到位率达到70%以上。2018年5月底前,全市8个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实现执行完毕案件占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90%以上,执行标的到位率达到8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采用新的判断标准、甄别标准、恢复执行标准并限制所有终结本次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
近年来,广元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规范执行行为、完善执行机制、提升执行实效作为推动执行工作发展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执行工作的“一性两化”(即强制性、信息化和规范化),在中院执行局的统一部署下,各区县法院开展了一系列破解执行难的专项活动;每季度公布一次“老赖”名单,对失信被执行人重点突出信用惩戒;建立并开通了市级、省级两个“点对点”和全国金融机构“总对总” 银行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加强财产线索查找;全面推行网上司法拍卖,提高执行财产处置效率;与周边兄弟法院加强合作,达成司法协作协议等,初步形成了综合治理执行难的格局,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执行队伍也得到锻炼提高。
广元中级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具体措施如下: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动银行、工商、公安、不动产管理登记等相关单位,完成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建立工作协调、反馈机制,实现在广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股权股票、证券、金融产品等主要财产形式的网络化、自动化查找和处置,确保网络查控系统全覆盖。
认真开展“执行规范年”活动,加强执行作风和廉洁建设,坚决治理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问题。强化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管理,切实解决拖延执行等问题。抓好执行案件信息公开录入,拓展执行公开平台功能,着力打造“阳光执行”体系,以公开促规范。
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全面落实“三个一”制度。严格执行省法院创建并行之有效的“一个案款账户、一本案款台账、一条评估拍卖渠道”的制度,建立完善信息化执行案款管理规则,形成执行案款管理长效机制,达到高效规范运行状态。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完善执行体制机制。针对制约执行效率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执行案件实施权分权管理和繁简分流办案机制。充分发挥网络司法拍卖受众面广,透明度高,零佣金等优势,强力推进网络司法拍卖,提高财产处置透明度,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推行申请执行人、全社会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举报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工作,特别是鼓励申请执行人以刑事自诉方式向法院提出追究有能力而拒不履行裁判义务的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依法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打击拒执犯罪。有效落实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法律规定,充分发挥联合信用惩戒、全面限制从事民商事行为、刑事制裁等手段的威力,压缩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提高执行工作权威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符合《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惩处。
坚持“精准指导、分类推进”工作原则。省法院按“两个一流”考核分类,将全省22个中院划分为三类,广元法院作为二类地区,第一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法院不少于本地区法院总数的40%。广元中院将选取三个辖区基层法院开展精准指导工作,通过分析这些法院近年的执行现状,对清理执行案款、办理重点督办案件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及解决执行难的措施方法进行全面督查指导,找出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以点带面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最终实现广元两级法院在两年内全部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
(记者 蒲刚 张长春)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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