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剑阁县检察院创建省级 文明单位纪实
两年前,经过深入调研,剑阁县检察院果断提出: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全力加快精神文明建设步伐,用二至五年时间,创建成为全省 文明单位和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今年6月26日,该院创建省级 文明单位通过验收,文明创建工作再次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两年来,该院各项工作保持在全市检察系统先进行列,目标考评连年荣获“一等奖”;先后被评为“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和“全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反渎职侵权工作被省检察院荣记“三等功”;领导班子连续五年被县委表彰为“四好”班子,并涌现出了一批创先争优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乘势而上文化育检润无声
在“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上,该院把检察文化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坚持打好“精神文化、素质文化、和谐文化、廉政文化”四张“文化牌”,使精神文明真正内化为干警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
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领导班子言传身教,甘当表率,引导干警立足岗位、着眼细节,一步一个脚印铸造剑阁检察精神,在全院唱响了“树正气,做标兵,铸公信,创佳绩”的主旋律。以“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检察院”创建活动为契机,实施人才兴检的“精神文化”战略。
活动扎实开展后,“效益”显而易见:院党组被树为“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典型示范单位”;16名干警通过了司法考试,10名干警通过在职教育转换了学历,10名干警入选省市两级检察人才库。
组建体育、文艺、书画等12个兴趣小组,每天开展“劳动20分钟、益智20分钟、健身20分钟”的“1+3”活动,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提高身体素质,营造起健康向上、和谐快乐的工作氛围。
积极倡导和谐的“大家庭文化”,把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8小时”内外,以便准确把握干警思想动态,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如生日嫁娶送祝福,生病住院去看望等。